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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四一起將展開申請作業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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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後備司令部九十三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將自四月一日起展開為期一個月的申請作業,凡具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份,符合相關規定者,應在一個月的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兵役單位、服務機關或金門縣動管組洽詢。

後備司令部金門縣動員管理組指出,該部九十三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將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止接受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凡具有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身份,符合兵役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二、三、四、五款等情形之一者,應於期限內辦理申請。得申請緩召的條件包括:

第二款|現任國防工業之專門技術員工,經審查核定者。

第三款|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一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配合聘書發放作業,於十月底前,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

第四款─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無同父兄弟者。2、有同父兄弟,而均已應徵或應召在營服役者。3、有同父兄弟,均未滿二十歲者。4、經核定為低收入戶者。

第五款─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本人須年滿三十歲。動管組指出,如原已核准緩召在案,其有效期限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人員,如緩召原因繼續存在者,也請在期限內辦理延長時效。

另同父兄弟中已有半數以上在營服役者,依兵役法施行法第三十條規定,亦可申請儘後召集第四款。

動管組強調,申辦期限只有一個月,倘若逾期將不予受理,對相關申辦事項不明瞭者,可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兵役單位、服務機關或直接洽動管組。動管組的地址在金城鎮庵前五十一之二號。電話:三二四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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