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農會將補助農友設置節水灌溉設施
縣農會依據九十二年度農田水利設施興建及更新改善節水灌溉計畫,將辦理九十二年度「補助節水灌溉設施」凡實際從事農業耕作之農友,符合申請條件願意接受輔導與輔助者,可於三月卅一日、四月一日逕往縣農會推廣課與烈嶼辦事處受理申請,農會總幹事黃永堆希望符合申請條件,願意接受農會輔導與輔助的農友,可攜帶相關證件,依照指定時間與地點前往辦理登記申請。
縣農會辦理九十二年度「補助節水灌溉設施」,補助對象為實際從事農業耕作之農戶,凡符合申請條件的農友可於期限內攜帶土地權狀及地籍圖影本、身分證影本、私章及連絡電話等證件,並於三月卅一日、四月一日兩天上班時間逕往指定地點辦理,逾期不受理。其中金城鎮、金寧鄉、金湖鎮、金沙鎮地區之農友受理申請的地點在縣農會推廣課,地址為金城鎮民生路六號(金城車站對面);烈嶼地區在農會烈嶼辦事處,地址:林湖村西路辦理。
補助項目中,水源設施、調節控制設施、穿孔管系統、噴頭式系統、微噴、滴灌系統等六項,每公頃補助總價百分之四十九,而各項最高補助款分別為:
水源設施(引水管路),補助新台幣五萬元,二公頃以下者不補助。動力設備:馬達含抽水機每台補助三千元;汽油引擎含抽水機每台補助五千元;柴油引擎含抽水機每台補助一萬元;柱塞式泵每台補助五千元。調蓄設施(蓄水槽):限RC、加強磚造、鋁合金等材料。其中○點一公頃以上且容量為十噸(含)以上補助五千元;○點三公頃以上且容量為二十噸(含)以上補助一萬元;○點五公頃以上且容量為三十噸(含)以上補助一萬五千元;○點七公頃以上且容量為四十噸(含)以上補助二萬元;○點九公頃以上且容量為五十噸(含)以上補助二萬五千元;一點一公頃以上且容量為六十噸(含)以上補助三萬元;一點三公頃以上且容量為七十噸(含)以上補助三萬五千元;一點五公頃以上且容量為八十噸(含)以上補助四萬元;一點七公頃以上且容量為九十噸(含)以上補助四萬五千元;二公頃以上且容量為一百噸(含)以上補助五萬元。
調節控制設施:補助設施為自動化控制設施,農藥混入設施、肥料混入設施、其他調節控制設施(計畫、過濾)等。最少設置面積○點三公頃,補助金額五萬元。穿孔管系統:二萬五千元。噴頭式系統:地表定置式補助四萬元;埋設固定式補助五萬元;高壓大型噴頭埋設式補助六萬元。微噴(含噴霧):地表定置式補助五萬元;埋設固定式補助六萬元。滴灌系統:滴嘴滴灌補助自行配裝滴嘴者五萬元;滴水管滴灌補助不必配裝滴嘴者三萬五千元。旱作管路灌溉系統補助總額:水源調控設施包括水源設施、動力設備、調蓄設施及調控設施等項補助費每公頃總和不得超過七萬元。末端灌溉系統包括材料費及工作費之總和,其補助費以百分之四十九為原則。而上述兩項補助費之總和不得超過十二萬元。
縣農會表示,近三年內接受該項設施補助之農友不得再申請,亦不得以家屬或其他人名義申請登記。在八十八年度以前曾接受該項補助者,因耕作需要同意申請,但已補助之農地不得重複申請使用,申請名額若超過分配數量,以抽籤決定順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