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決將全國技能競賽恢復為每年舉辦一次
為鼓勵各界青年培養一技之長,增進國家經濟發展潛力,勞委會決定將全國及分區技能競賽恢復為每年舉辦一次,金門就業服務台特別提醒地區各界青年,有意參與各項競技者應及早準備因應。
全國技能競賽始於民國五十七年,三十多年來各職訓機構、職業學校與工商企業均踴躍提名選手參加競技,競賽職類也從最初的十四個職類逐步增加為四十二個職類,已成為職業訓練與技職教育界的年度盛事。行政院勞委會原本自九十二年度起將該項競賽改為二年舉辦一次,但因各界人士紛紛建言,為了鼓勵技術青年學習技能,投入生產行列,增進國家經濟發展,勞委會遂決定將該項競賽恢復為每年舉辦一次。
該項競賽預定八、九月間分台北、台南、高雄辦理分區競賽,十、十一月份舉辦全國競賽。有意參與競賽者應及早準備。先前舉辦過技能競賽的四十二個職類包括:鉗工、模具、精密機械製造、機械製圖、CNC車床、CNC銑床、冷作、銲接、木模、汽車板金(打型板金)、板金、配管、工業電子、視聽電子、室內配線、工業配線、砌磚、石刻、油漆(油漆裝潢)、粉刷、家具木工、門窗木工、建築木工、珠寶鑲嵌(金銀珠寶飾品加工)、女子美髮、男子理髮、女裝、鑄造、機電整合、汽車修護、西餐烹飪、餐飲服務、廣告設計,農機修護、建築舖面、資訊技術、汽車噴漆、冷凍空調等。目前競賽職類、方式均尚未確定,勞委會將廣徵各界意見後再做決定並對外公告。
金門就業服務台指出,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獲得前三名之選手,除獲頒獎金與獎牌、獎狀外,並可依中等以上學校技(藝)能優良學生甄試及甄審保送入學辦法規定,參加甄試或甄審至職業學校、五專、二專、四技或大學相關科系進修,俾成為理論與技術兼備之中堅技術人才。
此外,參賽之全體選手並可依據技術士技能檢定發證辦法規定:參加全國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者,三年內參加同職類乙級或丙級技能檢定時,得免試術科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