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踏勘烈嶼道路拓寬改善工程規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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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志慶、鄭大行/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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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李炷烽昨日下午前往烈嶼地區視察,實地瞭解湖下經后頭至庵下道路拓寬改善工程的規劃情形,要求承商在不涉及私有土地的前提下,盡量將道路拓寬並截彎取直,也希望鄉公所對工程品質嚴格要求。針對地方仕紳所提各項建議,李炷烽則逐項給予回應。
縣府昨日上午安排「湖下經后頭至庵下及烈嶼鄉各次要道路拓寬改善工程」委託設計的期末簡報,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工務局長陳家欣、烈嶼鄉長林金量等審查委員均出席參加,由承攬規劃工作的辰聖提出報告。
根據辰聖公司的規劃,該路段全長約三千七百四十公尺,從湖下八二三紀念碑經后頭、林邊、埔頭一路至庵下,將進行四處的彎道改善,九處的坡度改善,以及二處槽化路口整建。道路設計標準則以時速四十公里為基準,將原有路面拓寬至九公尺,涉及私有土地的部份路段則僅拓寬至八公尺。
李炷烽在聽取簡報後,對規劃內容諸多疏漏當場表示不滿,認為承商還不夠用心,對規劃內容也有諸多疑問,要求立即安排現地實勘。
李炷烽等一行人於下午三時許抵達,在鄉長林金量、鄉代表方水萬、黃埔村長方耀年、調解委員方清皮等人陪同下,沿整建路段進行實勘,縣議員洪成發亦前往表示關切。
李炷烽認為,在不涉及私有土地的前提下,道路應盡量予以拓寬並截彎取直,坡度起伏較大的路段也應優先修正,設計的過程中,應特別注意地籍權屬,避免在工程發包後再度引發糾紛。有關品質保固方面,李炷烽認為,一年的保固期實在太短,要求應延長為三至五年。此外,李炷烽也指示,后頭媽祖廟廣場兩側舖面應儘速改善,廟後方的電桿有阻礙交通之虞,最好能配合台電管線工程進行地下化,倘若短期內無法完成地下化,則應先行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