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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成典為離島軍中聘雇人員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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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本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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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籍立委吳成典昨(八)日中午在立法院院會中提出臨時提案,針對離島地區軍中編制內聘雇人員地域加給不足額發給暨停發子女教育補助費乙案,遠不如同為離島地區公教單位編制內之工友、技工待遇。建請行政院基於政府行政一體適用之原則,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機關公教員工地域加給支給標準表」之規定核給。該提案獲朝野立委曹原彰、趙永清、羅明才等三十二人之連署,經院會無異議通過後送請行政院研處。

吳成典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地域加給是為鼓勵在外離島服務人員的一項加給,自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一日開始發放,當時發放的對象僅侷限於公教人員,國軍人員雖有,但金額卻少得可憐,直到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始經行政院核定外離島國軍人員,比照外離島服務之公教人員標準發放。

但與軍公教人員工作性質幾近相同的金馬軍中聘雇人員卻無法同時比照發放外島「地域加給」,經金門籍前立法委員李炷烽向行政院、國防部等單位極力爭取後,行政院終於同意於九十年三月一日起發放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地域加給,服務於金門、馬祖外島地區人員每月五千元(惟仍與服務外島金馬地區志願役軍士官每月支領九五○○元差距甚大)。另國軍聘雇人員之子女教育補助費,國防部原依據「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支級標準發給,民國九十一年卻逕予取消,影響該等人員權益至鉅。

吳成典強調,外離島地區公教單位編制內之工友、技工,其地域加給與子女教育助費,均比照「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機關公教員工地域加給支給標準表」之規定核給,該等人員與國軍聘雇人員均適用勞動基準法,並依法繳納所得稅,然同樣是受聘(雇)於政府機關工作,待遇卻有天壤之別,顯有失公平正義。目前國軍聘雇人員薪給(含本俸、加給、補助費等)並未明列於「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各機關公教員工地域加給支給標準表」內,係由國防部另訂,與比照國軍官兵或實質比照該要點支給方式核給;換言之,國防部以僱主地位隨時可以改變聘雇人員所享之待遇,如降級減薪、取消補助等。

吳成典建請行政院基於政府行政一體適用之原則,將國軍聘雇人員納入上開兩項規定之適用範疇,俾讓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人員薪給趨於一致,尤其亦能讓金馬離島極少數的國軍聘雇人員享有與公教單位工友、技工同等待遇,以激勵彼等工作士氣。

本報記者/綜合報導

縣籍立委吳成典昨(八)日中午在立法院無黨聯盟辦公室出席離島及原住民立委所舉辦之「山地、離島醫療品質及管理」協調會,包括馬祖籍立委曹原彰、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瓦歷斯‧貝林及台北縣籍立委鄭余鎮等人參加,政府機關則有行政院衛生署及內政部消防署派員與會,討論有關由民間醫師長期支援山地、離島的醫療服務,會中獲行政院衛生署全力承諾委外經營。

吳成典指出,離島、原住民的醫療本就不足,資源應該比一般地區為多,現況卻遙遙不及,同樣的繳交健保費,實在無公道可言。吳成典建議政府採購兩架醫療直昇機,專門載送醫生到需要緊急救援的離島和山地,等於是建購「流動空中醫院」,每架直昇機花十億也不為過,政府應該投資,因為生命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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