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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利用金廈航班遣返三名女大陸客對岸拒絕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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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局昨日原計畫以金廈航班遣送三名偷渡來金的大陸女子張麗斌、李楊玲、黃林玉,但大陸方面卻通知船公司不准三女子搭乘,致無法成行,縣警局也希望大陸方面能基於兩岸互惠立場,讓三名女子能順利返鄉。

縣警局表示,張麗斌、李楊玲、黃林玉三名大陸女子於二月二十八日晚上,自大陸廈門海域搭乘僱用之大陸舢舨漁船,於當夜廿三時許在烈嶼鄉湖井頭海域偷渡上岸,為金門縣警察局員警於三月一日臨檢查獲,經福建省金門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四月二日判決確定,完成司法處分確定後,金門縣警察局依據入出國移民法之規定,對未持證件入我國境之三女製發強制出境通知單,並派員護送至水頭碼頭使她們能順利搭船返回大陸。

縣警局將該三女護送至水頭碼頭,預備搭乘金廈航班班船返回廈門,經先後洽購新集美號及同安號客輪船票,惟均因大陸方面通知船公司不准該三大陸女子搭乘,致無法成行,三女子竟日未能順利搭船回家,臉色即難掩失望與落寞之情。

金門縣警察局表示,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第二項明確指出「人人有權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並有權歸返其本國」的返鄉權宣示,縣警局特別呼籲大陸相關方面,依國際慣例讓該三女能夠返回家鄉與家人團聚,尤其其中一人偷渡上岸後發現已有身孕,基於健康理由,應讓該三人以便捷的小三通航班返回家鄉。縣警局也表示,雖然兩岸之前有「金門協議」需透過雙方紅十字會安排專船遣送,但兩岸既然展開小三通,就應以便捷的小三通讓偷渡的大陸人民返鄉,正如大陸當局於今年春節將三名台灣通緝犯以小三通班船送來金門相同模式,讓雙方遣送作業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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