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中小學合唱比賽下月十七日登場
金門地區九十二年教孝月中小學合唱比賽,將於五月十七日在金門縣立文化中心演藝廳舉行,並將分成國小甲組、國小乙組、國中組及表演組進行比賽和觀摩。
這項由金門縣政府主辦,金門縣立文化中心策辦,金門縣音樂協會、金門高中、高職及各中小學協辦的教孝月中小學合唱比賽,舉辦目的係為宏揚傳統孝道,倡導正當娛樂活動,以提昇地區音樂教育水準,激發教忠教孝精神。教孝月合唱比賽,並訂於九十二年五月十七日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至五時,在金門縣立文化中心演藝廳舉辦。
比賽組別分為:(一)國小甲組:中正、金湖、金沙等國小各組一隊參賽。(二)國小乙組:古城、古寧、述美、賢庵、開瑄、金鼎、多年、金寧、安瀾、湖埔、正義、柏村、何浦、卓環、西口、上岐等十六所學校,每所學校組一隊參加。並於五月十七日下午一時至五時演唱。(三)國中組:金城國中、金湖國中、金寧中小學、金沙國中、烈嶼國中等校各組一隊參賽。並於五月十七日上午九時起演唱。(四)表演組:金門高中、金門高職、金門縣合唱團等三單位接上午國中組後演唱。
至於演唱歌曲方面,國小甲、乙組自選富教忠、教孝意義之歌曲暨指定曲各一首(指定曲:「押花」)演唱;國中組演唱自選富教忠、教孝意義之歌曲二首(鼓勵選唱「玫瑰花開了」)。
比賽各組獎勵,分別為:(1)國小甲組:錄取特優一名、優等及甲等各一至二名;特優獎獎金五千元、獎牌乙面;優、甲等各獎牌乙面。(2)國小乙組:錄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及甲等若干名;特優獎獎金五千元、獎牌乙面,優等獎二名各獎金三千元、獎牌乙面,甲等各獎牌乙面。(3)國中組:錄取特優一名、優等及甲等各一至二名;特優獎獎金五千元、獎牌乙面;優、甲等各獎牌乙面。(4)表演組:各獎牌乙面之獎勵。而各參加單位並各予補助演出費新台幣五千元(含交通費)。至於小金門參加團隊有烈中、卓環、西口、上岐等四所各補助交通費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而本次表現優良團隊依獎勵規定辦理敘獎。
這項合唱比賽一般規定:(一)教孝月合唱比賽為一年一度教孝月活動之一,為提供各學校對音樂教育成果相互之觀摩學習機會,提昇各校音樂水準,本項活動今年恢復以比賽觀摩方式辦理,各中小學均應組隊參加。(二)各參加單位務必於比賽當日規定時間前二十分鐘到達金門縣立文化中心大廳報到後入場就座(國中組上午八時四十分前,國小組下午一時前報到)。(三)各演唱單位應於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前將各校自選曲歌譜乙份擲交文化中心,同時當場抽籤排定演唱順序。(四)各單位演唱結束後,應回原位就座觀摩,待全部演唱、評審、頒獎結束後始可離席。而比賽將聘請金門縣音樂協會支援評審七名,並於比賽當日擔任國中、國小組比賽的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