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與縣商會辦稅務法令研習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昨日結合金門縣商業會假縣立體育場視聽室辦理一場稅務法令研習會,由台灣省北區國稅局股長黃坤炎、稅務員汪海濱講授營業稅法令暨違規實務,並與業者座談,吸引地區營業商家近百人到場參與,就稅務相關規定做雙向溝通。
由台灣省北區國稅局主辦、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處承辦、金門縣商業會協辦的這項九十二年度稅務法令研習會昨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在縣立體育館視聽室舉行,包括北區國稅局金門服務站主任石文興、股長施淑珍、金門縣商業會理事長許峻岷及縣商會會員與地區會計事務所、營業單位等九十多人到場參加。
會中並由台灣省北區國稅局審一科股長黃坤炎講解有關「離島地區免營業稅實施注意事項」,他指出,依據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免徵營業稅規定,是指金門地區之營業人在金門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他人,以取得代價者,其銷售之貨物未於金門交付者,則不包括在內。至於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適用該條例免徵營業稅者,仍須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及申報銷售額,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八條規定於統一發票明細表免稅欄註記。此外,他也提醒業者,包括郵購性質或信用卡簽帳,營利事業單位仍必須開立發票。
北區國稅局法務科稅務員汪海濱也就稅務違章案件稅法條文裁罰金額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等相關規定做解說,以讓業者充分了解,避免因違規而遭到加倍處罰。昨日下午並曾由石文興、許峻岷、黃坤炎、汪海濱與參與業者舉行座談,就業者所提關於營業稅法令及違規實務等項問題面對面溝通觀念,對於業者所提的問題,並當場由稅法專家予以答覆。
另外,對於近來發現有詐騙集團以退稅為由,騙取民眾的帳號而竊取帳戶內錢財,施淑珍股長也提醒地區的民眾注意,她說,國稅局退稅會以當初民眾在報稅時所提供的退稅帳戶來辦理退稅,絕不會隨意更改,民眾要提高警覺,不要誤信詐騙集團的伎倆,導致損失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