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研商組織修訂草案可望新增交通局文化中心改制為文化局
縣府昨日第二次針對「金門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草案)進行研商,目前組織架構的調整內容尚未定案,但成立新增府內一級的交通局,以及文化中心改制文化局等方向已大致底定。全案仍須經縣務會議決議後送請縣議會審議,再報請內政部備查。
昨日上午縣府邀集府內各局室主管、府外各機關主官在第一會議室集會,針對「金門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草案)進行第二次的討論。主持會議的縣長李炷烽指出,在他心中並無任何預設立場,只希望透過組織編制的重新部署,讓縣府體制更加健全,也讓縣政的推動更加順利,其間並無因人設事或其他無謂的考量。
人事室主任翁正義則補充表示,人事室原本針對組織架構的調整研擬了三種方案,其中第三案的調整幅度最大,甚至不排除縮減人事、主計等局室編制,但在彙整各局室、機關主官、管的意見後發現,各單位的意見與第一案大致相符,因此陳送第一案邀集各單位進行細部討論。
根據昨日討論的草案,府內一級單位原本設有七局五室,經調整後將增為八局六室,財政局將增設菸酒管理課,觀光局將增設大陸事務課,社會局將增設社會福利課。原本分屬建設、工務局管轄的運輸管理與交通工程業務,將由新設的交通局負責。工務局並增設水利及下水道課。計畫室將改為研考室。秘書室改為行政室,增設新聞課,並將法制課獨立為法制室。
府外一級機關則由原本的五局一處、一中心,改為六局一處,其中最令人矚目的是文化中心將改制為文化局,並增設圖書資訊課。
府外二級機關較重大的改變包括原本由花崗石廠兼辦的道路、路燈養護小組,將獨立成為養護工程中心。物資處則改為採購中心。港務處改為港務所。殯儀館改制為殯葬管理所。
由於各單位的業務都日漸吃重,與會的主官、管對草案詳細內容及組織員額的增減仍有不同意見,昨日的會議也花了許多時間進行討論。該項草案須經縣務會議通過後,送請縣議會審議,再報請內政部核備才能拍板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