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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落實縣長李炷烽政見金酒公司等單位共進用七十四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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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局落實縣長李炷烽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政見,各公家機構除法定進用五十三人外,另金酒公司等二十八個單位,共超額進用七十四位身心障礙人士。另符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之「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績優超額進用單位共有自來水廠等十五單位,將函請其提出申請獎勵,分別報請中央及金門縣政府予表揚。

為落實身心障礙者就業政策,充分利用人力資源,使其自食其力,活出生命尊嚴,縣長李炷烽要求主管部門金門縣政府社會局,督促各單位積極進用身心障礙員工。

而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一條「各級政府機關(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金門縣法定需進用身心障礙者機關(構)共計二十三個單位,依法共需進用五十三人,實際進用一百二十七人,共計金酒公司等二十八個單位超額進用,共超額進用七十四人。分別為金酒公司超額進用十五人、金門縣政府三人、台電金門營業處三人、金門陶瓷廠一人、自來水廠六人、公共車船處三人、金門日報社二人、金城國中一人、中正國小一人、林務所四人、金湖鎮公所一人、金湖國小一人、金沙鎮公所三人、金城鎮公所四人、金寧鄉公所一人、水產試驗所一人、花崗石廠四人、警察局四人、環保局五人、大同之家三人、物資處一人、何浦國小一人、正義國小一人、古寧國小一人、湖埔國小一人、動植物防疫所一人、殯儀館一人、體育場一人。

另符合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訂頒之「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績優超額進用單位共有自來水廠、林務所、金沙鎮公所、金城鎮公所、花崗石廠、警察局、環保局、大同之家、何浦國小、正義國小、古寧國小、湖埔國小、動植物防疫所、殯儀館、體育場等十五個單位,將依該獎勵辦法分別報請中央及金門縣政府予以表揚。

金門縣政府表示,無論是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是家屬和關心的朋友與團體,祇要給予適當的機會與支持,大多數的身心障礙朋友,都很願意試著去尋找資源來面對自己的生活,縣府呼籲各公民營單位,多給身心障礙朋友機會,以讓他們活出生命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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