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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沃士邀集相關單位召開黃則請願座談會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議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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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前水頭民眾黃則陳情土地歸還案,多次向相關單位陳情,未獲得滿意的解決,縣議員李沃士昨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請願座談會,就陳情案進行溝通協調,並達成由縣府相關單位儘速將水頭公廁拆除,以還地於民。

該項陳情座談會於昨日下午二時起假縣議會第三審查室舉行,由議員李沃士主持,立委吳成典辦公室金門服務處主任許勵宏、地主黃則及其子黃延專出席,縣府建設局課長楊廷標、地政局長張忠民港務處行政室主任黃耿駿、民政局蔡元友、烈嶼鄉公所陳中輝等人到場說明,並與請願人溝通意見。

黃則在陳情書中指出,座落於金城鎮水頭段,地號二一之二號,金登字號二九八九號之土地原為其祖墳之一,亦是耕地之延伸,靠海邊潮水漲退,地有擴縮,民國後因「國共內戰」八二三砲戰,「將軍泉碼頭」內移至建造水頭稚暉亭碼頭紀念碑,因軍事用途增建「憲兵辦事處」,後因開放觀光,增設廁所於其左側,於民國八十五年又擴大整建,烈嶼鄉公所派員請怪手機開挖,將地主之祖墳之二毀損,經陳情後已重修如現狀,但地上物並未歸還地主。

因此黃則再次陳情,並經前任縣長陳水在指示歸還處理,於八十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與烈嶼鄉公所召開水頭公廁佔用民地協調會,會中達成三點協議,同意報請縣府核准同意以每月新台幣五千元承租,租期八年:::::等等,但經與烈嶼鄉公所溝通數次,以「租賃方式」處理,都以無經費為由不了了之,該「公廁」屬水頭港區範圍內,在民國八十九年起交由港務處管理。

黃則曾向立委吳成典陳情,並轉而向議員李沃士陳請出面協助解決。

對於黃則陳情案,縣府建設局與港務處認為該項補償案是否有法源依據,尚待了解,也因此遲遲未能達成具體共識。

昨日在經過充分溝通後,李沃士曾經一度要求鄉公所找出當年會議協議書查證,並希望縣府在四十五天內邀集相關單位及地主召開協調會,找出雙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不過在議員李沃士進一步與地主黃則溝通後,地主也同意各退一步,由縣府儘速將該公廁拆除,並整地後交還地主,也讓該項土地陳情案總算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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