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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今年將贊助出版五本鄉土文獻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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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為鼓勵創作金門題材,促進蒐集、整理、保存、推廣金門地區鄉土文化,以具體提供風土民情資料,所辦理的九十二年度贊助出版鄉土文獻受理申請經已截止,在八件申請案中,其中有黃振良等提出申請的五件著作通過審查,將可獲得六萬至十八萬元不等的補助印刷費印刷出版。

由金門縣政府主辦,金門縣立文化中心策辦的九十二年度贊助出版鄉土文獻計劃,贊助對象在申請人方面,以曾居住金門之個人或在金門縣政府登記有案之團體。至於出版品方面,以未曾出版,並未接受其他機關社團獎助,而內容以撰述金門縣域文學、鄉土文化為主。而有關其他評論、族譜及舊典籍之複製,暫不列入贊助對象。申請贊助之出版品頁數不得少於一百五十頁,版本不能小於二十五開本(二十一公分乘十四點七公分)。

贊助金額方面,贊助出版品以印刷費為主,每一出版品贊助一次為限。總經費五十萬元整,由審查會議決定贊助作品及金額。而本年度審查作業是由金門縣立文化中心邀請陳長慶、蔡繼堯、李再杭、楊加順、顏生龍等委員,組成「贊助出版鄉土文獻審查委員會」,並由教育局長盧志輝擔任召集人,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由金門縣立文化中心通知申請人,獲贊助之出版品於接獲通知日算起乙週內,應與金門縣立文化中心承辦單位聯絡,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由其他申請者遞補。

審查結果,獲錄取書名和贊助金額、作者,分別為:黃振良(金門戰地史蹟,補助十八萬元)、林馬騰(烈嶼的烽火歲月|金門戰爭之回顧,補助十萬元)、洪文章(金門縣後豐誌|洪門港燒酒矸,補助十萬元)、陳延宗(海上仙洲原鄉人|金門文化人物誌,補助六萬元)、陳秀竹(滿園飄香,補助六萬元)。

金門縣立文化中心表示,今年的贊助對象,因作者的建議將範圍擴大,有關縣域文學作品也可參與評選,接受贊助出版。而經審查通過獲得贊助的,以贊助印刷費為主,這次審查並不產生候補者,但若有贊助者放棄,依其餘受贊助金額的多寡比例,分配給受贊助者。

金門縣立文化中心表示,有關一般規定如后:甲、法律責任:受贊助之出版品,如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均由申請人負法律上之責任,與贊助單位無關。乙、出版推廣:受贊助之出版品,金門縣立文化中心除典藏並分贈相關單位,受贊助人並有推廣本出版品之責。丙、版權歸屬:受贊助之出版品,版權屬贊助單位與受贊助人雙方共有,得各視需要再版推廣。丁、加註說明:受贊助之出版品需於版權頁加註「指導贊助單位:金門縣政府」字樣。戊、完成期限:受贊助之出版品應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前完成,並送交金門縣立文化中心三百冊報驗。己、付款方式:檢送申請者受贊助金額收據交金門縣立文化中心請款(支付時,需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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