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地區第二起SARS通報病例引發地方一陣騷動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點閱率:524
字型大小:

金門第二起SARS通報病例引發地方一陣騷動,校園教師和家長會討論「停課」的聲音也迭有傳出,究竟停課標準和相關權責如何劃分,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就此課題也依教育部規定,在擬定的因應SARS疫情應變計畫中,特訂定有「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通報處理及停課作業規定」應變。

金門縣政府教育局為防範、消弭校園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簡稱SARS)疫情發生及擴大流行,特訂定「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通報處理及停課作業規定」,規定包含範圍有通報及處理機制、停課標準、停課之權責劃分、停課決定之程序、復課標準等。

在通報範圍上,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管為疑似感染或極可能感染SARS案例者;曾到過SARS感染區或有感染SARS之虞者;前項通報對象包括全校教職員工生。各級學校於接獲通報後,應即依金門縣校園事件緊急通報作業,通報教育局及縣衛生局。而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於發現學生有疑似SARS感染之案例時,應立即通知當事學生家長送醫療院所就診,且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應嚴格要求學生立即請假隔離至痊癒為止或確定未被感染為止,並需提出醫師診斷證明。若有一名(含一名)以上學生符合前項通報範圍,疑為SARS症狀時,校(園)方應有雙重通報機制及由衛生單位採取因應措施。如有一名以上學生疑似感染SARS時,除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教育局、衛生局(通報電話:○2|33437855;02|33437856;○82-32563○;○82-325631;○82|330697),應協同家長會立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並應召集當事班級家長或代表研議有效措施。

有關停課標準,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如有下列情形應即採停課措施:(一)經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列為流行警訊區域。(二)非屬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列為流行警訊區域,停課標準如下:1、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如發現學生因突然發燒超過攝氏三十八度,並有一種或一種以上呼吸道症狀者(咳嗽、呼吸困難或呼吸急促),並於十天內有暴露史之疑似感染SARS病例時,應嚴格要求學生立即請假在家休息十四天。2、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學生為極可能感染SARS案例之密切接觸者時,為防範學生交互感染擴大,學校應立即嚴格要求學生隔離請假十四天。3、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一名(含)以上疑似SARS症狀者,或一名極可能SARS病例時,該班應立即停課十四天。4、若兩週內有不同班級師、生感染SARS,應即全校停課隔離。

至於停課之權責劃分方面,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單一班級一名學生確定感染之停課,由校(園)方決定之。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單一班級之停課,由校(園)方邀集衛生局、班級家長代表會議決定之。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二個班級之停課,由校(園)方邀集衛生局、班級家長代表、家長等代表會議共同決定之。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全校之停課,由校(園)方邀集衛生局、家長會代表會議共同決定之,並報請縣府核定。

而在停課程序方面,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單一班級之停課,由校(園)方邀集衛生局、班級家長代表研商決定之,並應立即報教育局備查。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二個班級之停課,由校(園)方邀集衛生局、班級家長代表等相關單位研商後決定之,並應立即報教育局備查。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全校之停課,由校(園)方邀集衛生局、家長會代表會議共同決定之,並應立即通報教育局備查,並報請縣府核定。

至於當停課原因消失,應即恢復上課;學校並應採取適當之補救教學措施。而金門縣各級學校(含幼稚園)所屬教職員工如有這項作業規定之情事,其通報管理機制比照本規定各款辦理,並應即採取隔離措施,嚴格要求其請假及儘速就醫至痊癒為止,其相關課務或工作,由學校(園)機動調整。而為避免疫情擴大,現階段非必要之大型活動或近距離接觸活動,如親師座談會、游泳課、畢業旅行、運動會、園遊會等,請暫停或延期。各校交流計畫(含台金、金陸兩地)皆應暫緩。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