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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規定即起分兩級實行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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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為使現行各類居家隔離、專案強制隔離等措施簡化,即日起將統一稱為「居家隔離」,並區分A級、B級。縣府特別提醒民眾,接獲不同等級居家隔離通知書時,應切實遵行有關規定,以免遭罰。

在「A級居家隔離」方面,係指與SARS病人密切接觸者,隔離期間應遵守包括:

一、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擤鼻涕等個人分泌物之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

二、應戴口罩以保護週遭親人,若有發燒(>38°)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告知接觸史。

三、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四、接觸SARS病人的體液時,應使用拋棄式手套,接觸後應立即摘除手套、丟棄並清潔雙手。

五、SARS病人應避免與其他人共用食器、毛巾及床單,該等物品用後應以肥皂及熱水清洗後,才可再度使用

六、遭SARS病人體液污染的環境,應戴上手套以5%漂白水清潔。

七、如有不得已情況需外出,應經衛生所人員同意,並請務必戴口罩,並避免到公共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B級居家隔離者,係指從高發病地區返國,無任何症狀之人員,隔離期間應遵守之事項包括:

一、咳嗽或打噴嚏時,應用衛生紙掩住口鼻。沾有咳嗽、擤鼻涕等個人分泌物之衛生紙,應先置入塑膠袋妥善密封,或利用馬桶沖掉後並洗手。

二、應戴口罩以保護周遭親人,若有發燒(>38°)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時,應即就醫、告知接觸史。

三、應經常洗手,特別是在接觸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後。

B級居家隔離者外出之規定:一、下列狀況得准予外出,唯必須戴上口罩:1、就醫。2、在空曠場所運動。3、買便當、報紙、倒垃圾。4、經衛生所人員同意者。

二、外出者須留存外出紀錄,以供日後追蹤之需。

三、嚴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外出。

四、不得於隔離期間前往醫院探訪病人。

五、嚴禁前往人群聚集之公共場所,如銀行、圖書館、菜市場、量販商場、百貨公司、健身房、戲院、餐廳、KTV、網咖等。

居家隔離期間若違反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者,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得處以六萬至三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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