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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衛署防疫政策餐飲從業人員即起應戴口罩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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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SARS飛沫傳染,衛生署昨天公布,即日起餐飲從業人員應戴口罩,自助餐業者的配膳檯加設防塵罩。金門縣衛生局將輔導業者改善,若仍然不改善將處分業者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行政罰鍰。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擴散,衛生署規定,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依據食品衛生規範的相關規定,要求餐飲從業人員配戴口罩進行食品操作,不符規定者應限期內改善,否則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罰鍰。

配合衛生署防疫政策,縣衛生局將先行對業者進行輔導,希望餐飲從業人員遵守口罩規定,自助餐業者的配膳檯也應加設防塵罩,以杜絕SARS飛沫傳染。

縣衛生局同時呼籲,民眾外出飲食時,應配合餐廳做好下列措施:

一、進入餐廳時,主動配合業者的量體溫措施。

二、搭乘電梯應配戴口罩,且避免交談。

三、飲食前,依「濕搓沖捧擦」步驟,確實做好手部清潔。

四、用餐時,採行「公筷母匙」或「中餐西吃」分食方式,避免飛沫傳染;用餐交談時,也應注意避免口沫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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