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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暗扣中央提撥口罩不發流言人事室強調發放事宜積極快速絕無扣留

發布日期:
記者: 李金鎗/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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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陸續分發口罩供全國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佩戴,金門縣政府在接到第一批口罩時,就展開分發作業,但卻引起流言指金門縣政府扣留口罩不發,縣府人事室特別針對配發口罩作業加以說明強調,口罩係採分批送達金門方式,縣府在接到第一批口罩當日就完成分發,絕無扣留之事,人事行政局後續將再送達的口罩也會立即發放。

縣府人事室表示,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所訂定之「政府各級行政機關口罩分配數量及應行配合事項」規定,口罩分發對象以中央各主管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含鄉、鎮、市公所及所屬)機關編制內之正式人員為主,包括公務人員、聘用、約僱人員、技工、工友及駕駛,另口罩數量分配方式,原以每人配置活性碳口罩二個,外科用不織布口罩四個為原則,至於教師、公營事業機關(構)及各機關臨時人員,則由各主管機關或遴用機關參照規定辦理。

縣府也指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又於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號函有關各級行政機關、學校口罩分配數量及應行配合事項,其說明表示:「:::::目前國內、外市場供應口罩數量有限,為免疫情蔓延,並使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能及早佩戴口罩,以防感染,同時並避免衍生排擠專業醫療人員需用數量情形,依購置數量重行調整分配,係以員工每人配發活性碳口罩一個,外科用不織布口罩四個為原則,由於口罩數量採分批送達方式辦理,且囿於數量有限,各機關、學校請先依首批運達之口罩數量彈性應用,優先分配每人至少一個口罩以供佩戴」。

縣府表示,人事室於接到人事行政局之通知後,即積極作業,惟因口罩送達採分批方式,第一批活性碳口罩三千四百五十個於五月十九日上午十一時送達,人事室即時通知所屬機關、學校領取,於當日下午發放,並同時告知領取人員後續尚有口罩未運達,待人事行政局送達後會立即發放。

縣府強調,口罩之使用攸關同仁之健康,人事室在處理本件口罩發放事宜積極快速,絕無扣留之事。同時也希望流言止於智者,請全體縣民合作,共同防疫,惟對爾後若有未經查證逕散布不實資訊或謠言,影響政府形象或混淆視聽者,將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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