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產業紓困縣府召開說明會
為了協助地區產業紓困,縣府昨日下午召開說明會,針對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產業獎助措施進行宣導。與會業者指出,目前最大的願望就是盼這波疫情能早日平息,針對眼前的困境,則希望政府提供資金融通、紓困貸款、稅賦減免等因應措施,協助業者早日度過難關。
昨日下午二時起,縣府假多媒體簡報室舉行「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及產業獎助措施宣導說明會」,安排金門就業服務台謝彧玥主講。包括社會局長張金成、觀光局長陳朝金、縣商會理事長許峻岷、旅行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何進諒及旅行社、金門縣旅遊發展協會秘書長楊再平,及旅館、餐飲業者多人均出席參加。陳朝金在會中說明指出,有關業者最關切的紓困貸款等相關問題,原本安排台銀、土銀人員列席,但兩家銀行表示,相關的申貸細節目前台北總行方面尚未訂出辦法,因此未能與會說明。未來辦法出爐後將透過各相關公會及媒體公告周知。此外,下半年度縣府為振興觀光所籌畫的「泳渡料羅灣」活動,仍不受疫情影響持續籌畫當中,縣長李炷烽也積極與軍方接觸協調,希望在疫情暫歇後透過系列活動來推廣與促銷金門觀光。過渡期間則希望業者能善加利用政府提供的各項紓困及輔導計畫,為重新出發做好準備。
主講人謝彧玥在會中簡介就業保險法,並詳細介紹失業給付請領須知,以及「僱用獎助津貼」、「振興傳統產業僱用獎助津貼計畫」、「補助企業(服務業)辦理進修訓練B計畫」,以及薪資補償、生活扶助津貼、雇主薪資補貼等紓困方案。在失業給付方面,只要符合非自願離職,退保前繳納失業給付保險費滿一年,有工作能力與意願等條件,並向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者,均可申請給付。
在「僱用獎助津貼」方面,業者必須僱用非自願性失業且失業滿一年人員,或包括中高齡、身心障礙、負擔家計婦女等「弱勢族群」連續達六個月以上,每僱用一人可獲每月五千元的獎助津貼,補助期限最長十二個月。
「振興傳統產業僱用獎助津貼計畫」方面,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十一月十七日止,適用對象必須為傳統產業(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以外之產業)雇主,或新設立、資本額擴充之製造業雇主。若僱用三十至六十五歲失業者且於工廠內直接從事生產,或僱用十五至六十五歲符合就業服務法「弱勢族群」者,連續僱用滿六個月可獲津貼六萬元,第七個月起每人每月獎助津貼為五千元,每人合計以發給一年為限。
「補助企業(服務業)辦理進修訓練B計畫」,補助訓練期間至十一月十五日止,但有意參與者應於五月三十日前配合資訊作業上傳申請文件。適用的對象以具有就業促進與經營績效的觀光產業為優先,其次則是其他服務業。每一就業保險投保之事業機構訓練費用以補助訓練計畫所需經費的百分之五十為原則,補助上限以員工數計算,十人以下上限為五萬元,十一至十九人上限為十萬元,二十至二十九人上限為二十萬元,三十至三十九人上限為三十萬元,四十至四十九人上限為四十萬元,五十人以上,補助上限為五十萬元。另旅館經營、旅行業、旅遊業及觀光遊樂業之事業機構,得提高補助比例至百分之八十,補助上限則維持前述規定不變。
薪資補償及生活扶助津貼方面,凡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因SARS被強制隔離,雇主應給予公假並照給薪資,另向勞保局申請補貼,若不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或無一定雇主勞工,倘若在隔離期間未領得薪資,可向勞保局申請薪資補償或生活扶助津貼。補助額度以每日五百二十八元計算,乘以隔離日數。
與會業者對中央提出的這些紓困方案認為實際效益不大,金門旅遊發展協會秘書長楊再平指出,受到疫情的衝擊,大部分的旅遊業者都採取歇業或半歇業的方式因應,目前業者最期待的是資金融通及紓困貸款,以目前中央的配套方案,恐怕只是杯水車薪,且緩不濟急。此外,特產業者由於兼具觀光及製造產業特性,以及觀光餐飲業,往往被排除在中央針對觀光產業研擬的方案之外,希望縣府能重視。
楊再平也表示,過去觀光產業的發展欠缺策略,如果能利用這個機會重新進行內部盤整,針對員工加強在職訓練,未嘗不是個化危機為轉機,重新出發的契機。
縣商會理事長許峻岷則表示,中央的融資及紓困貸款,門檻太高、程序太多、金額太少,而這正是業者最急切需要協助的部分,希望縣府能設法協助業者突破這些障礙。
此外,業者表示,部分員工的勞、健保都掛在職業工會或農、漁會底下,以及目前業者採「歇業」而非「休業」的方式因應困境,導致從業人員不符失業救助的申請條件,也希望縣府能設法協助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