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嶼鄉代會二讀通過烈嶼鄉九十一年度總決算
烈嶼鄉民代表會昨日進行審議「烈嶼鄉九十一年度總決算」二讀會,以及鄉公所提案「本鄉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申請送水送電之申請費用共計新台幣十五萬元,請同意辦理墊付款案」,經充分討論後通過兩項提案。
會議由主席林長耕主持,出席代表有副主席林榮堯、代表方水萬、蔡福明、陳秀治,鄉公所則由鄉長林金量率課室主管列席說明。各課室除報告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外,代表並要求各課室預算執行率未達百分之八十的項目提出說明。
鄉公所主計員玉珍首先說明歲入短差,乃因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短少所致,造成年度稅課收入短少近四百萬元。鄉公所各課室九十一年度預算執行率大都已達百分之八十以上,但仍有部份課室未達到標準。在民政支出方面:自治業務預算執行率百分之五十七點一三,主要因姊妹市互訪未支用及調解案件少;民防業務預算執行率百分之二十九點零六,因年度未發生颱風災害故未支用。在財務支出方面:供銷站業務預算執行率百分之六十二點七三,主要因為人事費及車船運費減少支出。在環境保護支出方面:環境衛生執行率雖達百分之九十二點一六,但仍有一百五十多萬的結餘,鄉公所答覆是人事費及車輛維修費的減少動支結餘款。在退休撫卹支出方面:因公殘廢死亡慰問金因全年度未發生事件,故全部未動支。
在歲入預算方面對於鄉公所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供銷站營收執行率達到百分之一百七十二點零二,超出歲入預算收入太多提出質疑,鄉公所答覆因自九十一年度開始,供銷站營業收入均需納入預算,超收之部份為前年度歲計賸餘撥入款。代表對於鄉公所預算執行情形,及中央統籌分配款未於年度決算前撥入,列入今年度之歲入,亦提出問題,亦獲得承辦單位立即答覆,「烈嶼鄉九十一年度總決算」,經大會議決照原案二讀通過,九十一年度歲入決算數六千五百七十七萬六千二百七十三元,歲出決算數七千八百一十九萬四千三百七十六元,歲入歲出短差一千二百四十一萬八千一百零三元,融資調度決算數一千二百四十一萬八千一百零三元。
昨日下午進行鄉公所提案「本鄉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申請送水送電之申請費用共計新台幣一十五萬元,請同意辦理墊付款案」,代表對於本墊付款案提出質疑,鄉公所承辦單位亦針對問題答覆,最後在要求鄉公所爾後不得再發生此類問題後,通過同意先行墊付案。
今、明兩天為例假日停會,二十六日將進行鄉政總質詢,屆時代表將會針對鄉公所半年來的施政做一總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