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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方法院招考聘用法官助理六月二日至六月六日受理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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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九十二年招考聘用法官助理,訂於六月二日至六月六日受理報名,符合報考資格有意報考者,可於上班時間前往金門地方法院人事室(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一七八號三樓)領取簡章報考。

報考資格,具律師考試及格、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法制」類科及格之資格、大學法律系所或相關系所畢業,年滿二十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民國四十七年六月一日以後出生),男女不拘(男須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十年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及考試法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金門地方法院指出,「相關系所」係指非法律系所畢業,但曾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即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十二個以上學分者。而本年應屆畢業生,得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歷年成績單後,准予報考,聘用時如未取得畢業證書,即註銷受聘資格。為大眾健康,筆試或口試日仍於居家隔離期間或有疑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症狀者,請勿應試;另筆試、口試前須測量耳溫,超過三十八度者,金門地方法院得拒絕其進場應試。如有必要,法院得要求考生於應試時,全程戴口罩。

至於聘用法官助理招考,錄取名額為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經列入候用名冊人員,於下次甄試放榜之日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報名方式,自九十二年六月二日至六日止,可親自至法院、委託或通訊報名等方式(採通訊報名者,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一個寄發准考證用)。報名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一七八號,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82)327361轉306或308。筆試日期訂於六月十四日舉行,口試日期將另行通知。考試地點在福建金門地方法院五樓禮堂。

至於法官助理的工作內容,包括: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協助法官辦理非訟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其他法院交辦之事項。

應試科目方面,應試種類為甄選的,筆試佔百分之三十(電腦常識)、口試佔百分之七十,筆試零分或口試不及格者,即不予錄取。而應試種類為甄試的,筆試佔百分之七十(國文、民刑法概要及民刑事訴訟法概要、電腦常識四科,每一科各以一百分計),筆試任一科為零分,即不予錄取,口試佔百分之三十,口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待遇方面,依據「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法官助理管理要點」第五點規定:(一)以大學學歷聘用者,自三百六十薪點起敘,約支新台幣四萬九千四百二十四元;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三百七十六薪點起敘,約支五萬一千一百九十八元,最高得敘至四百二十四薪點。(二)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三百九十二薪點起敘,約支五萬二千九百七十二元;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四百零八薪點起敘,約支五萬四千七百四十七元,最高得敘至四百七十二薪點。(三)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四百二十四薪點起敘,約支五萬六千五百二十一元;但具有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四百四十薪點起敘,約支五萬八千二百九十六元,最高得敘至五百二十薪點。

金門地方法院指出,經錄用後聘用期係隨會計年度聘用,聘期屆滿未續聘者應無條件離職。錄取人員進用時,由法院按規定訂立契約進用,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聘。而法官助理為「司法人員人事條例」所稱之司法人員,故應受律師法第三十七條之一:自離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在其離職前三年內曾任職之法院或檢察署執行律師職務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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