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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開徵求首任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校長候選人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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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金門分部獨立設校事宜已獲教育部正式核定,將自八月一日起改制為「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教育部並對外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凡符合資格者,可自我推薦或由教師、研究員連署推薦。

教育部日昨公告「徵求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校長候選人啟事」,不僅肯定高應科大金門分部即將自八月一日起正式獨立設校,改制為「國立金門技術學院」,並依據「大學法」第七條規定,公開徵求國立金門技術學院首任校長候選人。

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獨立學院院長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一、具有博士學位,曾任教授一年以上,或從事與擬任學院性質相關之專門職業三年以上,並曾任教育行政或專科以上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二、具有碩士學位,曾任教授二年以上,或從事與擬任學院性質相關之專門職業四年以上,並曾任教育行政或專科以上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三、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任大學或獨立學院教授三年以上,或相當於教授之學術研究工作六年以上,並均曾任專科以上學校行政工作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四、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任分類職位第十二職等或與其相當之簡任教育行政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此外,根據教育部的公告,金門技術學院校長候選人的資格,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一)著有學術成就與聲望。(二)高尚之品德情操、卓越之行政能力、前瞻性之教育理念。(三)應具中華民國國籍,如同時具有其他國籍者,依國籍法第二十條相關規定辦理。(四)不得從事黨務工作,兼任黨務工作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放棄。金門技術學院校長候選人的推薦方式共有五種,包括:(一)由教育部遴選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委員推薦。(二)由國內外大學校院專任講師以上教師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三)由國內外學術研究機構助理研究員以上研究人員五人以上連署推薦。(四)由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畢業校友二十人以上連署推薦。(五)自我推薦。

推薦者,應填具相關推薦表格,內容包括被推薦人之基本資料、學歷、經歷、服務及貢獻、榮譽、著作與發明目錄等。凡有意推薦之個人或團體,可前往教育部網頁(www.edu.tw)電子公告欄項下之「教育部徵求國立金門技術學院校長候選人啟事」,下載相關表件。報名資料應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寄至「教育部人事處」(臺北市中山南路五號)施麗玲小姐收,聯絡電話:02-2356-5932、傳真:02-2397-6946、2397-7022。倘若資格經審查不合格者,將不予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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