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專中斷學分採認傳佳音中輟生應把握良機重拾書本一圓大學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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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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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專中斷學習之同學學分採認佳音!
國立空中大學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自九十一學年度起實施新制課程後,對於之前自該校空專休學或退學學生,重新再入學者,如依原學分抵免辦法,必須提出學分抵免之申請,由於新舊制課程的變革幅度極大,對空專舊生的權益實有所影響。國立空中大學教務處因此特於九十二學年度第五次教務會議提案修訂「國立空中大學附設空中專科進修學校學分抵免辦法」第五條條文:「空大退學學生(不含開除學籍者)、休學期滿未復學學生及其他因素中斷學習學生重新考入空大者,其前已修得之學分(自八十一學年度起在空大修讀及格之學分,但不含抵(通過之學分)均予採認。」
這項辦法修正通過後,凡曾於八十一(含)學年度起在國立空中大學附設空專修讀之科目、學分數完全採認,期能幫助空專休學或退學學生重新入學者,能順利繼續完成學業。空中大學請在學同學轉知此類學生,把握機會,繼續回到學校重拾書本,於最短時間內完成學業,並可進一步繼續在空大就讀,終可戴上方帽,圓一個美好的大學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