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研商中和五眷村改建計劃內容
縣府昨日邀集相關部門商討中和五眷村後續工作的推動,縣長李炷烽針對中和五眷村產權移交縣政府後續的有關採行改建、或是讓售國防部等計畫內容,指示仍應尊重縣議會意見、同時也徵詢現有住戶的意見,並在兼顧維護到鄉親的利益前提下,進行規劃推動。
座落在台北縣中和市的復興、太武、太湖、浯江及九如等五眷村,佔地總面積達二萬九千二百五十一點四五平方公尺,原係戰地政務時期的「金門政委會」於民國五十一年至五十六年間,分期由年度預算「員工房舍修建費」項下,逐年於中和市購置土地二十五筆興建而成。土地產權原登記為「金門戰地政務委員會」所有,後國防部以「管用合一」為由,於民國六十三年移交國防部陸軍總部列管,並輾轉移請國防部管理,在戰地政務結束後被移轉為「國有」,經歷了十多年的爭取,縣長李炷烽在擔任立委期間,即對該案十分關注,積極在各部會之間穿梭協調爭取索回土地產權。在接任縣長後續與立委吳成典攜手合作,持續為中和五眷村案與國防部等各部會積極協調,終於在今年二月底獲得行政院正式核定,由國防部將產權歸還給金門縣政府。
根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行政院核定之國軍老舊眷村土地權屬為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者,應由各級地方政府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擬定計畫,執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逾期未擬定者,除公共設施用地外,各級地方政府應將其土地以繳款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讓售主管機關移撥改建基金。」,也就是說,縣府還必須依據該條例,在六個月內擬具計畫進行改建,倘若逾期無法擬出計畫,土地將被迫讓售國防部,其價款歸地方政府所有,土地由國防部自由處分。縣府為把握時程依眷改條例於六個月內提出改建計畫,正積極執行相關的後續工作。
昨日並召開後續工作的先期會議,由縣長李炷烽主持,副縣長楊忠全、主任秘書翁廷為、財政局、主計室、工務局、稅捐處等單位主管就後續工作的計畫內容提出意見,包括中和五眷村是否依原計畫自行執行改建作業,抑或依眷改條例將土地讓售國防部依原訂計畫辦理改建,倘國防部不願承購及執行改建,再報請行政院要求解除眷改總冊對中和五眷村土地之列管,以增加土地使用靈活性。
李縣長也指出,不論是要改建、讓售或投資等方案,可委由專家進行整體的評估,採對金門最有利的方案,同時也應尊重縣議會意見、並徵詢現有一百多戶住戶的意見,並在兼顧維護到鄉親的利益前提下,進行規劃推動。李縣長也表示,有關五眷村土地的規劃利用,要依執行金門大橋工程方案一樣,組成專案小組來專責執行推動,妥善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