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將甄選文化創意產業菁英赴英倫實習本月底截止受理收件
為培育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拓展台灣藝術創作與文化產業之國際視野,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經商請英國當代藝術中心(Institute ofContemporary Arts,簡稱ICA)合作,將甄選十五名國內具發展潛力之文化創意產業從業菁英赴倫敦知名文化機構實習,以吸收新知,增進管理經營技能,帶動國家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
該項文化創意產業從業菁英的甄選類別包括:文化交流平台、智庫、商業公司、教育機構、媒體、計畫與服務機構等六類,預訂九月二十七日至十一月九日赴英實習六週,屆時ICA除協助安排於倫敦各機構每週實習四天外,並安排一天之文化經營課程。凡年齡四十歲以下(現職主管者得放寬至四十五歲以下),並有二年以上文化創意產業工作經驗者,均可報名參加;收件截止日期至六月三十日止。甄選獲獎助者將提供往返經濟艙機票、簽證費、出國研習期間新台幣四百萬元意外險及每週生活補助費新台幣壹萬伍仟元。
該項計畫為「挑戰二○○八:國家重點發展計畫」中「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育之一環,希望藉由深度、實務的培訓,提升國內文化創意產業人才之專業知能與全球競爭力,進而推動跨界域的夥伴關係,建構平行交流、策略聯盟、資訊流通的合作平台,期使台灣在全球化的競爭環境中覓取優勢,並奠定台灣在全球經濟與文化領域難以取代之獨特地位。
是項文化創意產業菁英甄選分為機構推薦與個人申請二類。機構推薦,指由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事務之公立機構、大專院校、依法設立或商業登記之公司行號、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之法人組織或團體,所推薦之專職人員或團體會員。機構推薦或個人申請應具備下列條件:1、年齡四十歲以下(現職主管者得放寬至四十五歲以下),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男性須役畢或依法核准免服兵役。2、從事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工作二年以上,並有具體表現及作品者。3、具有英文聽讀說寫能力。
經甄選後接受補助出國充電的獲獎助者,應於返國後繼續從事文化創意事務,並義務參與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舉辦之推廣活動。為促進研究成果共享,獲補助者應於返國後二個月內,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撰寫詳細研究報告書送請服務機關核轉本會送文建會備查。
有意申請者,須檢具下列表件送本會申請甄選:1、申請表。2、進修計畫書。3、履歷表。4、最高學歷證明影本。5、推薦書。(機構推薦者由機構負責人推薦)6、退伍令、退役證明書、免役證明書影本︿男性﹀。7、最近二年內重要著作或活動資料證明文件影本。聯絡及收件地址為:「文化建設基金管理委員會」。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二七六號五樓。電話:02|2369|0559轉19謝庭菊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