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申領就養榮民人口成長速度冠全國
金門地區現有榮民人口共有一萬零八百六十一人,其中,申領有就養的榮民人口達九百七十三人,較去年同期成長近一倍以上,又以八二三戰役的榮民居多,據統計,地區申領就養的榮民,平均每月以廿五至三十件速度在成長,成長速度是全國第一。
據金門榮服處統計,金門地區榮民人口,自九十年元月份金馬自衛隊員加入榮民體系後,人數由原本一千餘人遽增至目前一萬零八百六十一人,目前,已申領就養榮民人口達九百七十三人,包括一般榮民二百六十一人,八二三戰役榮民七百一十二人。
榮服處指出,在申領就養八二三戰役的七百一十二人榮民中,女性佔二百零六人,單身一百一十五人,男性三百九十一人,清一色是金門籍,申領人數呈直線上升,平均每月以廿五件至三十件成長,預估今年底前可能會突破一千件以上,成長速度是全國之最。
榮服處表示,每一就養榮民每月可領取一萬三千五百五十元,若有家眷一口另加六百元,最多三口可領一千八百元,榮服處目前每個月支出就養費用高達一千四百四十六萬餘元,年支預算高達一億六千八百多萬元,換言之,中央每年支付在金門榮民就養經費相當龐大、可觀。
榮服處也表示,申請公費安養,申請對象以年滿六十一歲之無職業、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榮民,生活無著;或傷病(癌症)、殘障(重度)榮民,須經醫生證明及殘障證明,巳無工作能力者、不動產未超過六百五十萬元以上等等為主,只要榮民符合資格提出申領,將依規定受理並呈報退輔會進行審查核定。
申請就養應備證明文件有榮民證、身分證、全戶戶籍謄本(包含非同戶之所有子女全戶戶籍謄本)、(出嫁女兒附身分證影本)(向戶籍所在地申請);全家含子女媳有工作者之最近年度綜合所得稅證明(向國稅局申請);財產總歸戶證明含子女(向稅捐稽徵處申請);子女媳為軍公教人員者應附薪餉單證明;公私立機構休給與證明(向原單位申請、勞工向榮保局申請);殘障手冊(向地方政府社會局申請);傷病證明等。
榮服處並表示,以上證明文件第一至第三項必須具備、第四至七項視實際狀況檢附,所有文件以正影本各乙份送驗,並可逕向榮服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