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勤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作業立委吳成典邀國防部說明處理進度
針對鄉親反映「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申請案件」國防部處理進度牛步化,引發地區鄉親強烈不滿一事,縣籍立委吳成典昨邀請國防部承辦人員說明處理進度,並要求國防部及補償委員會儘速審理,俾讓鄉親儘早獲知申請結果。
吳成典國會辦公室指出,國防部軍勤補償業務承辦人劉姓中校昨日下午率所屬向吳成典簡報時表示,為求在適法範圍內體現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立法之德意,已完成檔案調查、史政資料蒐整及資料補正等程序,仍查無具體佐證資料之補償申請案件,補償委員會會依國防部長湯曜明之政策指示「從寬認證、從速處理」原則,使真正受難者家屬儘速獲得補償。
有關無事證案件之補救措施,日前補償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通過:「由地方政府自行完成調查、鑑定後,出具『經查證案情屬實,若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之證明文件,提交委員會審議;若委員會仍認有疑義者,由秘書處協同地方政府再行查證,釐清爭議後,再提交委員會審議」作法,符合條例規定意旨。
為協助地方政府依法落實案件調查、鑑定作為,符合「程序正義」原則及「發現真實」,以加速案件審議速度,特研擬相關作法以為地方政府執行之依據:
一、由地方政府對無事證案件全面重新進行公開調查、訪談作業,並出具「經查證案情屬實,若不實願負相關法律責任」之證明文件後轉送補償委員會做為審定是否補償之依據。
二、為避免認證過於寬鬆,導致補償浮濫之情事,若經由上開認證程序,委員會認案情仍有疑義者,由地方政府再行調查、鑑定,或由秘書處配合地方政府共同進行查證後,再提交委員會審定。
三、財物損害案件基於「從寬認定」立場,於事證方面採取與人身補償案相同之認證方式相同,惟因財物案件涉及申請人是否為所有權人之問題,故仍以申請人檢具相關所有權證明文件為辦理依據。
吳成典要求國防部承辦官員確依湯部長宣示之「只要縣政府出具證明,國防部一定採認」之政策指示,從速審理金門地區尚未審理之案件,包括二百零三件人員傷亡申請案件及七百八十件財物損害案件,從寬認定,以彰顯政府誠意及立法美意,莫再讓鄉親殷殷期盼而衍生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