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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統一發票改由金門縣信用合作社代售使用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加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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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及會計師事務所注意囉!財政部印刷廠已與金門縣信用合作社簽訂統一發票代售合約,即日起,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可向信用合作社總社或各分社購買空白統一發票。

國稅局金門服務處指出,原由國稅局代為銷售的空白統一發票,在財政部印刷廠與金門縣信用合作社簽訂統一發票代售合約後,自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起,購買九十二年七至八月(期)暨以後期別之統一發票,改至金門縣信用合作社總社及各分社代為銷售。

金門服務處表示,有關本縣統一發票購買地點,信用合作社總社及各分社的地址及電話,總社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二十五號,聯絡電話:(○八二)三二五二六一─四;金沙分社地址:金門縣金沙鎮復興街二十六號,聯絡電話:(○八二)三五一一一四─五;金湖分社地址:金門縣金湖鎮林森路三十三號,聯絡電話:(○八二)三三二二二四─五;烈嶼分社地址:金門縣烈嶼鄉林湖村西宅七之六號,聯絡電話:(○八二)三六三三三一─二。

金門服務處指出,購買統一發票應攜帶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印章及統一發票購買證等相關證件。國稅局亦呼籲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應以每二個月為一期,於次月開始十五日內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該服務處服務地址:金門縣金城鎮珠浦西路二十二號,聯絡電話(○八二)三二三九八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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