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發布修正申請參加農健保認定標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本月十二日發布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縣農會指出,修正條文中排除已領取勞保、公保等老年給付者的加保資格。
縣農會指出,本次修法,修正條文七條,增訂條文二條,修正後全文計十一條,並已自六月十二日發布施行,新舊辦法當中對於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資格規定,有一項較大的差異,即是對農民「從事農業工作」採從嚴認定,過去只要每年從事農業工作時間達九十天以上,並且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者,就可參加農保,但未來,是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達九十天以上,須經農會派員實地查証屬實。
另外,必須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三倍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二倍以上金額者,且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及老年給付者,才能加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