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觀光產業脫離疫情困境縣府研擬貸款利息補貼草案

協助觀光產業脫離疫情困境縣府研擬貸款利息補貼草案
為了協助觀光相關產業脫困,在後SARS時期能重新出發,縣府依據議會決議及業者建議,昨日召開會議研商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初步決定將以災害準備金補貼業者半數的貸款利息,為期三個月。該項措施將報請縣長李炷烽核定後正式發布實施。
縣府昨日上午召開會議,針對議會決議及業者要求提供貸款利息補貼的建議進行研討,由主任秘書翁廷為主持,縣府財政局長林德恭、建設局長李增財、觀光局長陳朝金、主計室主任黃景舜等主管均出席參加。經過研討,初步擬定「金門縣政府因應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對產業貸款利息補貼實施要點」草案,對補貼對象、補貼期間、限制、受理方式等相關事項均有詳盡規定。
根據昨日研擬的草案內容,該項補貼政策將動支縣府災害準備金,補貼對象含括觀光相關產業,如旅館業,旅行業,食品及菸酒製造業,農、畜、水產品批發業,食品什貨批發業,農、畜、水產品零售業,食品、飲料零售業,百貨超市業,便利商店,餐飲業,汽車運送業,船舶運送業(客船)等。
陳朝金指出,金門離島地處偏遠,謀生不易,經濟循環幾以觀光為唯一產業發展的出口,也因此受SARS疫情的衝擊更顯嚴重。由於業者迭有反映,認為中央提供的紓困措施門檻過高、不切實際,縣議會也在三屆三次定期會中決議,要求縣府另擬方案,縣府因此推出這項貸款利息補貼,希望為業者減輕財務負擔,也為後SARS時期的重新出發做好準備。
根據草案規劃,該項補貼政策的對象以金門縣登記合法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證的觀光相關產業為主,必須以公司、行號或行號登記負責人(以獨資為限)名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業者登記的資本額,由縣府補貼應繳利息的半數,為期三個月(九十二年四至六月),貸款超過資本額的部分將不予計算利息補貼,每家業者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七萬五千元的利息費用。
該項實施要點草案經昨日的會議討論後,將陳報縣長李炷烽,奉核定後發布實施。屆時將以縣府建設局工商服務台為受理申請的單一窗口,符合資格者,應於要點發布後,在規定期限內儘速檢附申請表與規定文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