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消費者保護地區被列為良等
金門地區的消保業務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考核後,在全國廿五縣市當中被列為「良等」,與台中市、高雄市齊名,表現相當亮眼。獲良等以上縣市將在近期內安排消保會主委林信義頒獎表揚。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為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推動消費者保護業務,每年均定期辦理消保業務工作績效考核。今年度之考核作業,經消保會籌組考核小組,已於三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二日赴全省二十五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實地辦理績效考核,其中金門地區正好排在最後一天辦理考核,消保會組長林芳忠對金門地區的消保業務留下良好而深刻的印象,並提出多項建言,包括加強高齡消費者權益的保障;逾期瓦斯鋼瓶的追蹤檢查;導入消費者經濟利益觀念;於縣府網站開闢消保園地等,並要求縣消保委員會早日展開運作。
該項考核經綜合各縣市成果後消保會於日昨公布結果,獲「優等」的縣市包括台北市政府與台北縣政府。獲「良等」的則有七個縣市,包括:金門縣政府以及台中市政府、宜蘭縣政府、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台東縣政府、桃園縣政府等。獲「普等」的則有十三個縣市,包括:台中縣政府、台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屏東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嘉義縣政府、連江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基隆市政府、高雄縣政府、嘉義市政府。未列等的有澎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苗栗縣政府。
消保會指出,為加強各縣市政府之經驗交流、促進整體消費者保護業務推動成效,將請獲優等之一的台北市政府辦理業務觀摩會。另為獎勵本次考核獲良等以上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承辦同仁,除依考核實施計畫,於該會七月份委員會議由該會主任委員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親自頒獎表揚外,並將以公假自費方式,邀請獲獎機關同仁赴國外考察消費者保護業務;至於表現不理想之縣(市)政府,該會將辦理業務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