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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娘遭台灣郎施暴向金城警所申請保護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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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警察所日前受理一件家庭暴力案件,當事人是一名遠嫁來台灣近十年的越南新娘,因先生長期在金門從事建築工作不在家,且先前已有外遇情形發生,遂由台北縣瑞芳鎮直奔金門來『監控』,無奈雙方因文化差異致生溝通不良,在夫妻口角爭執中潘姓先生一時情緒失控,出手毆打妻子,該名外籍新娘乃向金城警察所申請保護令,再次凸顯外籍新娘與本國夫婿在生活上適應的問題,值得有關單位加以重視。

金城警察所指出,本件家庭暴力事件之當事人張姓婦人(??歲、住台北縣瑞芳鎮)係遠從越南嫁到台灣近十年的外籍新娘,育有一名五歲大兒子,且已取得我國身分證,雙方當事者當初是在經濟與傳宗接代交互因果關係下完成終身大事,但彼此在文化與語言的差異下,生活上常發生困擾,初時因沉醉在新婚的甜蜜中,雙方尚能容忍,但差異並未日久而消失,由於近年經濟不景氣,先生潘○○(??歲、住台北縣瑞芳鎮)投資經商失敗,致情緒較不穩定且必須離家外出工作,加上雙方在溝通上的障礙,致妻子無法分擔先生的憂愁,夫妻感情日漸走下坡。

金城警察所表示,潘先生是於二年前來金門從事建築工作,巧遇同是花蓮原住民的同鄉,雖然彼此都已有家室,但他鄉遇故知,自是分外熟悉親切,從彼此相互關心問候的同鄉情感,漸次發酵,甚而有越軌行為,而此時遠在瑞芳的外籍嬌妻發覺先生回家次數與關心漸少,且寄回的金錢也不穩定,發覺有異,遂於今年三月份遠從台灣攜子跨海來金門探夫,並報請警方隨同『捉姦』,果然在金城鎮莒光路的租屋處發現潘姓男子與一女同居一室,遂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後因先生有反悔之心,旋即撤銷告訴,並留在金城鎮先生租屋處同住,就近監視。不料近日來又發現兩人暗中聯絡,似乎有重敘舊情的跡象,外籍新娘向先生質問,終因口角雙方發生爭執,潘姓男子一時情緒失控動粗,出手毆打了妻子,而爆發這起家庭暴力事件。

金城所表示,該名越南新娘是在本月四日晚上十時許向該所報案,由於家庭暴力防治法是對一定親屬關係間的暴力事件的防治與促進家庭和諧,家庭暴力事件已非『家內事』,警方在受理時也依一般刑案模式處理。

金城警察所所長林興財相當重視此類案件的處理,指示員警要慎重依法處理,先護送報案人前往指定的醫療院所就診驗傷,並親自與縣府社會局社工人員聯繫到所協助該受虐婦女及臨時緊急安置。

經醫師檢驗,發現受暴者頸部及雙手臂上均有明顯的傷痕,唯受暴者暫無意提出告訴,僅要求申請保護令。而施暴的潘先生經通知到警所詢問,他表示是受到妻子的不可理喻與言語刺激而情緒失控,對於一時衝動所造成的傷害,也深表悔意。

林興財指出,「家和萬事興」,家有外籍新娘的家庭,因為外籍新娘在國內生活適應上常發生困境,導因於不同文化下所衍生的不同價值觀與人生觀,加上遠離父母、親友,來到完全陌生的環境,有苦無處傾訴,只有和著淚水往肚裡吞,對於家庭的經營益顯困難,父、母對於子女教養不同調,且下一代的認同問題等等,諸如此類所衍生的家庭、社會適應問題,值得政府的重視與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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