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稅捐處金門日報社聯合舉辦地方稅務宣導(系列之八)
九、印花稅票,不可以鉛筆銷花(因易於擦拭,無法達到銷花效果)。其未經註銷或銷花不全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倍至十倍罰鍰。
十、應貼印花稅票之憑證,不貼印花稅票或貼用不足稅額者,應補貼印花稅票外,並按漏貼稅額處五至十五倍罰鍰。
十一、應納印花稅之憑證,於權利義務消滅後應保存二年,但公營或公私合營之事業,應依照會計法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柒|印花稅問答實例
一、公司與營造廠簽訂工程承攬合約完工後按實際結算的價額付款,並未在合約訂定工程總價,請問要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答‥(一)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貼用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票,如合約上沒有載明工程總價,必須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在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以預計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到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補足應貼之印花稅票或退還溢貼之印花稅額。
(二)合約書或所附之價目表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表示總價中已包含稅捐在內者,該合約書得依所載之總金額扣除營業稅後之金額貼用印花稅票。
二、個人贈送土地給政府機關訂立之贈與契約,應否貼用印花稅票?如須貼用應由何人貼花?
答‥印花稅係屬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所持有之一份契約負責貼用印花稅票。將土地贈與政府,如果僅書立一份契約者,並由贈與人負責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則贈與人應負責貼用印花稅票,但若由受贈的政府機關負責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那這一份契約書就不用貼印花了。
三、印花稅之稅額如何計算?稅額不足一元是否要四捨五入?答‥(一)印花稅以計至通用貨幣元為止,應納印花稅之憑證,經計算後之印花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二)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其應納稅額應彙總計算而非按個別案件計算;至於付款時代為扣取之印花稅,得按每件實際代扣之稅額,核實計算彙總報繳。
四、健保特約醫院開給民眾之醫療費用收據,應否貼用印花稅票?如須貼用應由何人負責貼花?
答‥(一)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之醫療院所按千分之四稅率負責貼用印花稅票。其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於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每二個月為一期彙總計算應納之印花稅額申報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