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一天傳出二起火燒埔
金沙鎮碧山廢營區及田浦水庫一帶日昨(廿日)下午分別傳出「火燒埔」,火勢在風力助勢下,一發不可收拾,迅速蔓延,金沙消防分隊接獲報案後,隨即派員趕抵火災現場全力搶救,幸未造成任何損失,燃燒面積共計一萬五千平方公尺,火勢直到晚間九時三十分才撲滅收隊,至於真正起火原因正由縣消防局火調課小組人員調查中。
金沙消防分隊指出,第一起火燒埔於廿日下午二時十一分接獲碧山張姓民眾報案,指稱碧山廢營區附近發生一起火燒埔,另一起則由岸巡弟兄發現於廿日三時三十六分報案,由於正值夏天,天乾物燥,火勢蔓延快速,熊熊烈火沖天,相當危險。
金沙消防分隊獲報後隨即由分隊長洪明義率領消防隊員及替代役及兩部消防車火速馳抵火場展開灌救,金沙義消張再發、張福原、李長山、翁國寶也火速趕抵現場幫忙滅火,金湖消防分隊增派水車支援,由於火災現場皆是山間小路,消防車無法抵達佈水線,苦了打火弟兄只能背著水帶,扛著火拍,兵分兩路賣力展開滅火。
消防隊員花了一番功夫,迅速將火勢控制,同時以火拍逐一撲滅火星,但因現場一片枯草,火苗一度死灰復燃,幸經消防人員現場監控,搶救得宜,未繼續擴大,而整個燃燒面積達一萬五千平方公尺,現場燒得焦黑一片。
這二起火燒埔火警,火勢蔓延燃燒時間長達六小時,直到晚間九時三十分才順利控制、撲滅,隊員才鳴金收兵。至於詳細起火原因,消防局正在做進一步調查。金沙消防分隊長洪明義指出,星星之火,足以燎原,在山林田野間切勿亂丟煙蒂或散播任何火種,以防引起山火;違反山林、田野引火燃燒規定者,依消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可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民眾若需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依消防法第十四條規定,應向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申請,消防機關依申請引火燃燒時間,加強該地區巡邏或派遣消防車監視實施,以避免火災延燒情事發生。山林、田野引火燃燒,以開墾、整地、驅除病虫害等事由為限。
洪明義呼籲民眾務必要小心火燭,千萬不要任意焚燒雜草或垃圾,燃燒時也應注意火苗,離開前要確定火已撲滅才能離去,以免釀成火燒林、火燒埔等任何火警事件。同時指出,火警發生時請速撥一一九電話,以減少火災之延燒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