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打老婆金城一連發生三起
最近天氣悶熱,部分人士心浮氣躁,動不動就大發雷霆,金城警察所日前接受三起民眾申請「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青一色是老公酒後毆打老婆,老婆不甘示弱,乃求救於警方申請「保護令」做為自衛。金城所指出,「法不入家門」的時代已經過去,遇到家庭暴力事件,當事人可以撥打一一三或三二五五四九電話向該所尋求協助。
依據金城警察所受理轄區家庭暴力統計資料顯示,九十一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分別受理七件及八件家庭暴力求助案件,其中全數為婚姻暴力,發生時間以晚間八時至十二時居多,成因係以夫妻年齡差距、文化差異及感情問題為主,全數發生狀況為「老公」飲酒後「施暴」老婆,這是地區發生家庭暴力案件最明顯的特徵。在實務工作中發現,有許多被害人是因為不瞭解目前政府提供了相當多的協助,因此不敢向外求助。民眾如懷疑自己的遭遇算不算受暴?或是想離家不知如何找到棲身之處,擔心生活費用沒有著落等問題,亦可透過一一三專線找到援助。
金城警察所指出,根據台灣地區婦女生活狀況調查發現,有三%的婦女曾被先生施暴,許多受暴者未向外尋求協助,事實上「法不入家門」的時代已經過去,即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不論男女老幼,只要遇到家庭暴力事件,當事人可以即撥一一三或三二五五四九電話向該所尋求協助。
金城警察所所長林興財指出,「家和萬事興」,「少年夫妻老來伴」,夫妻相處貴在互相關懷,彼此退讓。在萬不得已時民眾不妨以認識家庭暴力開始,進而提高警覺,建立面對家庭暴力的正確認知,熟記諮詢電話,必要時向外求助,尋求社工人員幫忙、請求警察維護安全,再進一步檢附「證據」,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己和家人。
林興財表示,事實上,受害者透過法律保障自身權益,尋求安全住所自我保護,尋求經濟協助安定生活,要求加害人治療,解決暴力後果,接受輔導,走出創傷和分享經驗,自助助人,就是面對家暴的正確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