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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等單位辦研討會

發布日期:
記者: 鄭大行/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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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地方仕紳對「強制汽車責任險」相關制度的瞭解,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昨日假縣府舉行研討會,一方面呼籲汽機車所有人務必按規定辦理投保,也希望透過「特別補償基金」制度的設計,讓車禍受害人能獲得一定程度的補償。

該項研討會由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共同主辦,縣府協辦,包括財政部保險司專門委員陳瑞、補償基金副總劉明章、副理邱瑞利、廖克能,同業公會主任委員林森洋、秘書孫同憲、專員吳佳玲、吳貞儀等人均出席與會,並邀請地區各鄉鎮調解委員會委員、各村里長出席參加。縣府民政局長洪國正也特別前往致意。洪國正指出,各鄉鎮的調解委員及村里長,平日都是地方上的仕紳,扮演著排難解紛的重要角色,尤其交通事故的調解更是重要業務項目之一,希望透過該項講習,讓大家瞭解現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以及特別補償基金的補償範圍、申請方法、作業程序等,有效化解各項糾紛,也讓受害人能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

該項研討會共安排五項課程,包括「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重點及實施概況」,「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請特別補償基金應注意事項」,「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求償業務及相關問題之研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投保理賠重要事項說明」,「九十二年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修正案說明」等。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採用「限額無過失主義」,只要因汽車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傷害或死亡,不論肇事者是否有過失,受害者均可透過這項制度請求保險賠償給付。所謂「特別補償基金」,即針對肇事逃逸,或未投保強制險汽車所造成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所設計的一項補償制度,讓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都能依法獲得基本保障。該項制度的立法歷程,從七十八年研訂草案、八十一年送立法院審查,經車禍受害者家屬「柯媽媽」(柯蔡玉瓊女士)的大力奔走,才在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完成立法程序。昨日的課程中,講師們也特別提醒與會的調解委員及村里長們,遇有交通事故的糾紛調解,可善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制度,讓車禍受害者都能獲得最基本的保障,也呼籲所有汽機車所有人應依照法令規定按時辦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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