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商標獲大陸初審通過准予註冊

金酒商標獲大陸初審通過准予註冊
金門高粱酒申請「登陸」成功,縣長李炷烽昨日會同縣籍立委吳成典於立法院群賢樓召開「金門高粱酒」商標獲得大陸核准審定公聽記者會,縣長李炷烽宣布金門高粱酒商標已經獲得中國大陸初審通過准予註冊,依法必須經過對外公告三個月,即可取得商標註冊,也感謝大陸當局處理過程,讓金酒商標能獲得大陸核准審定,讓各廠商想要取得商標又多一有利因素。
縣府及金酒公司為「金門高粱酒」商標獲得中國大陸核准註冊審定,昨日由縣長李炷烽會同縣籍立委吳成典、金酒公司董事長李榮文等人於下午二時假立法院群賢樓第八會議室召開「金門高粱酒」商標獲得大陸核准審定公聽記者會,包括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盧文祥、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科長吳丁宏、律師賴文平、黃怡騰及陸委會也派人到場列席,透過記者會讓大家瞭解金酒公司合法商標權益取得的辛苦歷程。
縣長李炷烽指出,「金門高粱酒」商標,已經在九十二年八月七日,由大陸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初步審定,准予註冊,並於註冊底冊中,編定為該局的第3258995號註冊商標,目前並由大陸商標局排定刊登於商標公報之程序中。
李縣長說,金酒公司所產之產品,名聞遐邇,廣受消費大眾歡迎,且為積極因應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市場新局,展開金酒產品在大陸的市場佈局,並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七日起,即開始向大陸商標主管機關局「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所屬「商標局」,申請「金門高粱酒」註冊商標。但因兩岸隔離過久,台灣菸酒公營及專賣制度,迥異於大陸內地現制,大陸商標審查單位對於我制,先天上了解不夠,而大陸商標單位對於台灣地區公營酒廠向來習於以地名作為公司名,以及作為酒品商標名稱的習慣,也有所不了解,導致整體性認識不足情形下,大陸的商標局三度駁回金酒公司的商標註冊案。駁回理由之一,主要是地名的問題,即「該(金門)文字為縣級行政區劃名稱,依商標法規定,禁止作為商標使用。」
然而如何突破大陸商標法律的硬性障礙,從敗部中復活,由於事關金門縣全體縣民權益甚大,有必要為金門酒廠爭取商標註冊獲准,金門酒廠乃在縣長李炷烽、金門籍立委吳成典的支持與關切下,於九十年十二月起,二度連袂北上,專為此案與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及商標單位,積極交涉,並結合嫻熟大陸法律事務的專家,組成金酒公司的專責小組,依循大陸法律程序,多次鍥而不捨赴大陸各地,與有關單位溝通並辦理法律交涉,最後終於獲得大陸商標局的認可,認定「金門高粱酒」商標,並在九十二年八月初提會審查,審定通過金酒公司包括「金門高粱酒」在內六個商標的註冊申請。
李縣長也表示,本案在二度叩關失敗之後,本件商標註冊案,最後能獲得大陸商標局同意,在重新提出申請之後,重新審閱相關事件,最後獲得審定通過,此一成果真是得來不易,我們也感謝大陸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在處理本案所持之依法保障金酒公司在大陸市場上正當權益的態度,表達正面肯定,並對於相關單位能正視本案,對於地區及兩岸消費大眾權益的廣泛重要性,鼎力協助金酒公司商標申請案,更是由衷表達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