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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執行限塑政策已具成效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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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保署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推動購物用塑膠袋及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以達到廢棄物源頭減量的目標。本縣執行該項限用政策至今已有相當成效,本縣環保局呼籲大眾拒絕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及不符合規定塑膠袋,逛街自備購物袋,以減少塑膠類製品的使用量,而列管對象之有店面之餐飲業更應配合限用政策執行以免受罰。

環保局表示,限用購物用塑膠袋及免洗餐具政策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執行實施以來,從宣導期、勸導期、到實施,民眾已有相當程度的認知,也願意配合政策執行,上街購物自備購物袋及使用可重複使用餐具並拒絕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都已經達到垃圾減量的目的。

不過,仍有存著僥倖心態的有店面之餐飲業者不願意配合措施執行,仍持續使用不符合規定塑膠袋及塑膠類免洗餐具,環保局稽查員分別於今年七月十一日、二十三日在金沙地區及金湖地區取締違規之冰飲店業者,並開立警告單並加以勸導。違規店家原屬第二批列管對象,經多次稽查員觀察,該店家仍然有使用塑膠杯及不符合規定之塑膠袋(厚度未達0.06公釐)情形,且經實地稽查後予以告發,並要求業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改進,否則將依法辦理。

環保局強調,對於違規之業者,該局將加以取締,第一次開立警告單並於規定時間內改正完畢並加以複查,如第二次違規業者將以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視違規情節處以新台幣六萬元至三十萬元不等罰鍰。也呼籲大眾拒絕使用塑膠類免洗餐具及不符合規定塑膠袋,逛街自備購物袋,以減少塑膠類製品的使用量,尤其是屬於第二批列管對象有店面之餐飲業更應配合限用政策執行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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