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暑假青春有獎徵答活動預防犯罪徵文卅一日截止收件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共同主辦的「Fun暑假Fun青春」有獎徵答活動,即將在三十一日截止,只要在截止期限前,上網瀏覽法務部專為青少年設置的「Fun暑假Fun青春」網站,並在網站上正確回答相關問題,就有機會抽中DVD光碟機、自行車、手提CD音響等四百多項好禮。
金門地檢署觀護人陳佩鳳指出,只要是金門縣高中職、國中、小學生(不含外縣市)皆可參加活動。只要在活動截止(三十一日)前,瀏覽法務部設置的「Fun暑假Fun青春」網站(http:\\search.moj.gov.tw\fun─summer),瀏覽相關法律宣導後,依組別考題填寫,全部答對,並載明完整的個人資料送出,就有機會獲得精緻豐富的獎品。彩品內容包括DVD光碟機、自行車、手提CD音響、光學鼠、彩色筆、削鉛筆機等近四百個好禮。全部答對者,地檢署將擇日以電腦進行抽獎,中獎名單九月十五日以後會公佈在地檢署網站首頁的「最新消息」,獎品將於活動結束後另行通知中獎同學,並請中獎者攜帶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最遲於九月廿二日前往地檢署領取,逾期視同放棄,頭獎至參獎並由地檢署與縣府教育局於九月廿二日統一頒獎。陳佩鳳並提醒小朋友,該項活動每人以參加一次為限,一旦姓名或學校班級重覆者,將不贈送獎品。
該項「Fun暑假Fun青春」網站,係行政院法務部為協助青少年平安渡過暑假,專為青少年設置的網站,用以提醒青少年暑假期間應注意違法問題,並推廣應知曉法律及預防被害具體方法。該網站的主要內容包括:(一)兒童少年犯罪概況分析。(二)青少年常見違法行為:以竊盜、傷害、毒品、網路及妨害性自主等五項常見及指標性違法行為,分常見行為樣態、法律規範、被害的預防及被害後處理方法等四大部分說明之。(三)自我保護。(四)快樂平安暑假守則十二則。(五)有獎徵答。
記者鄭大行/金城報導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主辦的「Fun暑假Fun青春」預防犯罪徵文比賽,收件日期將至三十一日截止,歡迎小學、國中、高中學生儘速撰文郵遞或以電子郵件參加競賽,相關詳情可在金門地檢署網站查詢(http:\\www.kmc.moj.gov.tw)。
金門地檢署觀護人陳佩鳳指出,該項(Fun暑假Fun青春)暑期預防犯罪徵文競賽,主要用意在提醒少年暑假期間應注意違法問題,並提昇自我保護認知及知曉預防被害具體方法。該項競賽由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金門縣政府教育局及寫作協會共同主辦,收件日期即將在三十一日截止,有意參與者應把握時間。
陳佩鳳表示,少年十五二十時正是享受青春歡樂的時代,但是也有人誤觸法網淪為犯罪,或是不幸成為被害人。如果國小、國中、高中青少年朋友對少年犯罪或是犯罪被害有切身經驗,寶貴的心得,甚至值得推廣的構想,都歡迎以這些經驗、心得、構想為主題,寫成六百至一千五百字以上的文章,寄到金門地檢署,讓網路上的讀者們一起來分享。
該項競賽國小組的字數必須在六百字以上,國中組在一千字以上,高中職組在一千五百字以上。各組將徵選優勝一至三名,佳作三名,其中高中職組第一名可獲獎金一千二百元,第二名一千元,第三名八百元,佳作三百元。國中組第一名獎金一千元,第二名八百元,第三名六百元,佳作三百元。國小組第一名獎金八百元,第二名六百元,第三名五百元,佳作三百元。所有得獎作品將由主辦檢察署及縣府教育局頒發獎狀,同時將得獎作品置放在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供各界分享、閱覽。
陳佩鳳指出,有意參賽者,應於稿件中註明姓名、學校、年級、班級、電話,及地址。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件,請作者自行留底。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將歸主辦單位所有,刊登將不另支稿酬。稿件應寄往「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一七八號,信封上並請註明「參加暑期活動徵文」。為了加速稿件處理,也歡迎小朋友使用電子郵件投稿,純文字檔或Word檔案均可,格式自訂,投稿的電子郵件信箱:kmsophia@mail.moj.gov.tw。如需進一步資訊,可參閱金門地檢署網站,網址:http:\\www.kmc.moj.gov.tw,點選「電子公佈欄」即可查閱相關訊息,或洽承辦人觀護人陳佩鳳,電話:32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