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警局辦理員警處理交通事故講習
金門縣警察局為審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健全文書作業,嚴密管制流程,確保民眾權益,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年度施政計畫,於昨日辦理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講習,藉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品質。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此次事故講習之召訓對象為各警察所實際處理交通事故之基層佐警及交通隊、保安隊隊員,於縣警局三樓禮堂分兩梯次召訓,每梯次四小時,第一梯次已於本(八)月十九日辦理完畢,第二梯次則於昨(二十六)日舉行。
講習授課與研習的內容有「交通事故司法程序實務研討」、「交通事故處理規範」、「交通事故肇因研判及相關法規探討」、「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之填報注意事項」等課程,並邀請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官擔任「交通事故司法程序實務研討」授課講座,交通隊隊長方燿勳講解相關處理事故應注意事項,希藉由此次處理事故講習,灌輸員警正確處理交通事故之觀念,以維護事故當事人之權益。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表示,有鑑於警察人員為交通事故調查處理第一線工作者,從通報、傷患救護、交通管制與疏導、現場測繪、事故蒐證、肇事車輛排除,乃至現場清理、文書處理,均與事故當事人權益息息相關,尤其現場勘驗與蒐證工作攸關肇因分析研判與責任追究,正確、完整之肇事資料,實乃改善交通工程、加強教育宣導及交通執法之重要依據。因此,為強化員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訓練,落實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確保現場蒐證與勘驗資料之完整與正確,維護當事人權益,並建立警察執法公信力及專業形象,辦理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講習。
縣警局交通隊長方燿勳指出,交通事故處理為深具專業性之工作,處理人員必須接受完整之教育訓練,始能圓滿達成任務。縣警局囿於無專責之車禍處理小組、各警察所處理人員專業能力不足、裝備器材缺乏等因素,未能完整勘驗現場相關跡證,造成疏漏,希能藉此次道路交通事故講習,加強員警處理交通事故技能,增進處理品質,以維護事故當事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