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成典建請修法增列「人蛇」條款提高刑度
立委曹原彰、吳成典針對目前「人蛇集團」猖獗,危害社會治安,殘害人命,令人髮指,特別在立院臨時緊急提案建請有關單位修法,增列「人蛇」條款,提高刑度,嚴懲不法,以收嚇阻之效。
曹原彰及吳成典在提案中表示,八月二十六日清晨四時許在通霄火力發電廠前海域,海巡發現兩艘行蹤可疑,經包抄查緝卻目睹大陸偷渡女子不斷被蛇頭等推入海中,結果造成六名大陸女子慘死海中,這些泯滅人性、毫無人道之舉,匪夷所思,令人髮指。
曹原彰及吳成典建議修法,增列專門針對「人蛇集團」的主謀者,處以「危害國家安全」「重大擾亂社會秩序」罪,刑度可提高至死刑或無期徒刑。
他們指出,現行法律,針對人蛇集團偷渡事件,只能科以「兩岸條例」、「國安法」,不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處罰太輕。船老大只為私利,不斷偷渡各種動機目的不明的大陸人民來台,其中必有不乏是間諜或滲透的軍情人員,對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與危害,這種人才是真正「賣台的人」。
他們也呼籲對岸要加強宣導,不要以高危險的偷渡來台賣淫,多少人葬身海底。同時應加強打擊走私偷渡,採重罰政策,以收嚇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