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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向酒店賭場強索保護費等罪行楊駕新遭提起公訴具體求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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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鄭大行/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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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度遭提報流氓的楊駕新,近兩年涉嫌擁槍自重,連續向地區酒店、賭場強索圍事保護費,又與人合夥開設賭場抽頭牟利,甚至連學生也不放過,不但無故入侵民宅,還向未成年玩家強取「天堂」網路遊戲帳號、寶物等,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昨日指出,經調查蒐證後,四日已將嫌疑人楊駕新依強盜等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刑十二年。

偵辦該案的地檢署檢察官張世和指出,楊駕新(三十七歲,住金城鎮西門里)在民國八十三年、八十九年曾兩度遭提報流氓,八十三至八十四年間並曾遭裁定交付感訓,不料近兩年又故態復萌,擁槍自重、危惡鄰里,其犯行包括涉嫌強索保護費,經營賭場,強取天堂網路遊戲帳號、寶物,擁槍自重等。張世和在起訴書中指出,楊駕新從九十一年一月至九十二年二月,涉嫌連續向「金富豪KTV酒店」強索圍事保護費,前後共取得四十二萬元。九十一年一月至六月間,則向「海灣KTV酒店」收取圍事費用,前後共取得二十萬元。九十二年一、二月間,又向友人黃某開設在金湖鎮山外里的麻將賭博場所強索圍事費用,前後共取得四萬元。

張世和指出,楊駕新為了籌措財源供養手下小弟,與友人林朗惠(另案移送)合夥,九十一年三月至九十二年四月間,以林某金寧鄉昔果山租屋處供作他人天九牌賭博場所,而由楊駕新負責維持賭場秩序,手下小弟呂志豪、王志慶負責監督與把風,楊、林兩人則以每輸贏七千至一萬元抽取一百元的比例抽頭牟利。

檢方調查發現,九十一年七月間,楊駕新涉嫌持有友人託其保管、類似中共制式的七七手槍(俗稱黑星)一把及子彈五發,並與蔡姓友人駕車外出「試槍」,不料楊駕新在車上把玩槍枝時不慎誤觸扳機而擊發,子彈貫穿前方擋風玻璃,槍枝並因此卡彈。楊駕新稍後在九十一年底將槍枝、子彈棄置在慈湖觀景台前沙灘。

除了以上犯行,張世和指出,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楊駕新平日經常在金信大樓的租屋處擺設多台電腦引誘未成年中輟生及在學學生逗留,代他在網路遊戲「天堂」中「練功」提昇等級,並注意網路上何人擁有高等角色與道具,得知林姓、洪姓未成年學生擁有五十二級的高等人物及特殊道具,在佯稱欲與之交易購買不遂之後,夥同手下呂志豪、王志慶及王姓未成年人於凌晨時分無故入侵民宅,威嚇被害人交付道具及帳號等。

檢方在起訴書中強調,楊駕新兩度遭提報流氓管訓輔導,卻仍不知悔改,正值年富力強之際,卻捨正途專營瓜分他人所得,仗其惡名向特種行業收取圍事費用謀生,為擴大其惡勢力,除擁槍自重,竟對年少智識淺薄、尚無足夠辨別能力的青少年施以蠅頭小利加以吸納後供其使喚,終成為其犯罪工具,且其利欲薰心、膽大妄為,光天化日或深夜凌晨數度侵入他人住宅,對被害少年強取網路寶物,致使被害人身心遭受巨大驚駭,檢方認為,楊駕新如此危害鄉里、魚肉鄉民,實為金門治安之毒瘤,嚴重影響社會治安,經偵查終結後,依強制、聚眾賭博、恐嚇、強盜及夜間入侵民宅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求量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以資懲儆。另同案被告,亦即楊駕新手下小弟呂志豪(二十歲,住金城鎮北門里)、王志慶(二十歲,住金寧鄉后盤村),則考量其年少識淺,僅受楊駕新施以小利及供其差遣,以致誤入歧途,淪為犯罪工具,事後又坦承犯行,因此建議從輕量刑求處有期徒刑六年,以啟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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