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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青春專案」地區未發生重大少年事件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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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兩個月的「暑期保護少年|青春專案」防處青少年偏差行為的專案行動已圓滿結束,由於縣長李炷烽對專案的重視,除在七月廿五日親自主持擴大勤教外,並於八月三十日指派縣府主任祕書翁廷為帶領縣府各單位主管參與聯合督導訪視,以瞭解專案執行情形,並在各單位通力合作,營造健康一夏的優質環境與擴大預防犯罪宣導,於暑假期間地區並未發生重大少年事件。縣警局也強調今後仍將賡續結合相關單位執行「預防少年兒童犯罪方案」及「春風專案」規定作為,務使青少年兒童均能快樂成長。

縣警局指出,為加強保護少年安全,預防被害及防處偏差行為,內政部自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起至九十二年三月十五日止執行「有效取締不良場所對策」,針對少年吸毒、飆車及出入不當場所加強掃蕩取締,已生立竿見影之效。而鑑於往年暑假期間少年較易發生偏差行為,以九十一年為例,少年犯罪人數一五、六五九人,暑期(六月至八月)四、四一七人,占全年的二八.二○%。故內政部再於九十二年六月廿八日行政院召開青少年事務促進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中提報「保護少年|健康一夏對策」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執行報告」,經行政院游錫院長裁示:「為預防暑假期間少年深夜遊蕩、流連網咖、出入不當場所、吸毒、飆車、網路性交易等偏差行為,及發生被害(騙)或被利用犯罪,應結合政府各部門力量,成立協調聯繫機制,加強執行少年保護、輔導等措施,共同營造『健康一夏』兒童少年優質的成長環境。」

自七月一日起至九月一日止展開的『青春專案』本縣由地區縣警察局擔任專案祕書單位,負責規劃、聯繫縣府各相關單位共同推動本專案之執行,首先在淨化妨害少年成長環境方面便是統合了教育局、建設局、工務局、衛生局、消防局等編組「聯合稽查小組」,於暑假期間每週執行聯合稽查一次,共計查處了廿五處處所,並對於未經核准設立登記、擅自營業及經營核准登記範圍以外之不良場所開立勸導告發單;而縣長李炷烽對本專案相當重視,除於七月廿五日親自主持擴大勤教外,並於八月三十日指派主任祕書翁廷為代理主持,帶領縣府各單位主管參與聯合督導訪視,以瞭解專案執行情形,亦因各單位戮力合作,於暑假期間地區並未發生重大少年事件。

縣警局表示,本項專案在「營造健康一夏優質環境」方面,區分為二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加強保護輔導偏差行為少年:於專案期間總共查處少年偏差行為(含深夜遊蕩、出入網咖勸導者、吸菸、飲酒等)五百十六人次,均責由轄區警察所警勤區員警進行家戶訪視,加強與家長聯繫溝通,有效防制渠等發生觸法行為。

第二部分則為規劃舉辦健康休閒活動:於暑假期間計有文化中心規劃了書法、插花等各式研習營十九場次、靜態藝術欣賞活動計九場次;教育局督導所屬各級學校策訂暑期自強活動計廿六場次,並規劃舉辦「三對三籃球比賽」及「律動一夏|青少年街舞研習營」等活動計五場次;社會局則規劃了「國中生成長快樂營」及「快樂兒童夏令營」等活動;而為了將無菸環境推廣進入校園,衛生局則是進行了八場次的衛教宣導活動;縣警察局則與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辦理了二梯次的「法律研習營」。同時,為了營造健康一夏優質環境,除了由政府等公部門辦理健康休閒活動外,並結合了民間團體共同辦理,計有金門縣寫作協會辦理「編織文字的彩衣|手工書親子研習營」、金門縣音樂協會舉辦「金門地區二○○三暑期少年管弦樂夏令營」及「二○○三藝術與閱讀的對話|週末藝術夜」等活動。

另外,在擴大預防犯罪宣導部分,由建設局邀集了地區各資訊休閒業者(網咖)及相關事業主管機關舉辦「資訊休閒業(網咖)座談會」,與業者溝通,交換意見;另警察局各警察所亦分區舉辦「社區治安座談會」,邀請地方首長、社會人士及家長、少年與會,參與踴躍並熱烈提供治安建言,咸獲地方鄉親肯定與支持。

縣警局指出,總計本次執行「青春專案」,在聯合稽查行動方面已給地區業者帶來震撼與警惕,尤其在新頒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對於場所負責人所處各類罰鍰由新台幣三千元以上到五十萬元以下不等,情節嚴重者令其歇業,罰責相當重;而在青少年保護輔導方面,仍須從基本的家庭、學校及社會三者互相合作,尤其家長的關懷更是重要,在兒少法中也針對父母親權有了更進一步的規範與要求,有違反各類規定者,其罰鍰由新台幣一萬元以上至十五萬元不等,並得令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即是落實父母的親權責任。

縣警局局長陳瑞通表示,「青春專案」僅是防處少年事件的階段性任務結束,並不代表保護少年輔導工作即告一段落,日後警察局及相關單位仍將依照「預防少年兒童犯罪方案」及內政部「保護少年、兒童措施(春風專案)」規定作為賡續執行,務必使青少年兒童均能快快樂樂的成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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