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權登記優惠寬限期至十一月三十日止請民眾把握機會
金門縣政府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開始受理水權登記業務,公告書件簡化及免收規費期限將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截止,為能服務民眾,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起至二十三日派員至各村里辦公室,協助民眾填寫相關書件,請民眾把握機會,儘早提出申請。
金門縣政府為妥適管理金門地區有限之水資源,於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依據「水利法」規定開始受理水權登記業務,而為顧及地區既存取水設施如完全依照經濟部頒佈之「地面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須知」或「地下水水權(臨時用水)登記申請須知」須附書件規定實有困難,並為鼓勵民眾儘早提出申請以取得合法取用水權益,即訂定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之優惠寬限期間,只要是九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前既已完工使用之取水設施,於寬限優惠期間提出者,即可享有簡化部份書件及免新台幣二千二百元登記規費之優惠。藉由新聞稿的發佈及宣導說明會之舉辦,迄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金門縣政府已受理九百五十七件申請案,並核發四百五十六張水權狀,其餘刻正依程序陸續履勘或公告中。
為服務部份尚不知如何提出申請或不會填寫申請書之民眾,能於優惠寬限期限前提出申請,金門縣政府訂於九十二年九月十六日起,派員至各村里辦公室巡迴服務協助有申請需求之民眾。希望民眾屆時能備妥:一、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二、引水地點近三個月之土地登記謄本;三、引水地點近三個月之地籍圖謄本;四、引水地點使用同意書(如係自有土地免附)等書件,就近辦理以把握期限提出水權申請,以取得合法取用水之權益。各村里巡迴服務時間如后:
金寧鄉:九月十六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榜林村、安美村、盤山村)、下午二時至五時(后盤村、湖埔村、古寧村)。金湖鎮:九月十七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新市里、山外里、溪湖里)、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蓮庵里、瓊林里、正義里)、九月十八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料羅里、新湖里);金沙鎮:九月十八日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汶沙里、光前里、大洋里)。九月十九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山里、西園里、何斗里)、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浦山里、官嶼里)。烈嶼鄉: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黃埔村、西口村、上林村)、下午二時至四時三十分(上岐村、林湖村)。金城鎮:九月二十三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珠沙里、西門里、南門里、北門里、東門里)、下午二時至五時(古城里、賢庵里、金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