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公佈中央對金門補助分析報告(系列之一)
民主進步黨金門縣黨部公佈行政院研考會提供之中央機關對金門縣補助或執行事項分析報告,內容包括「總統承諾或提示事項」、「行政院院長承諾或提示事項」,以及「中央執行或補助事項」等三大類,並依重點執行事項區分交通建設、水利設施、社會福利、教育文化、農業建設、環境衛生、觀光休閒及其他等九類。本報將以系列報導方式連載、呈現。
民主進步黨金門縣黨部主委翁明志指出,在時間上本分析報告為蒐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提供自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起於金門縣執行及補助事項與經費,並參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截至九十一年重要施政項目彙編、總統重要競選政見、總統邀請地方首長座談建議事項、院長巡視指示事項、縣市首長拜會院長重要提案事項、院長在立法院承諾事項、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加速推動公共建設方案及施政列管計畫等辦理情形報告彙編而成。
翁明志表示,當中事項有些已評估為不可行而暫緩規劃,有些已按計劃編列預算正執行中,而有些已執行完畢並驗收成果。基本上,中央政府施政並非完全以選舉考量,雖然金門人口不多,陳總統所獲得的選票更是少得可憐,但地方建設經費的補助及社會資源的分配並未因此而有所偏廢,或有所謂「放棄金馬」的情事產生。
他並表示,在政黨輪替之後,百廢待舉,許多應興應革事項層出不窮,政府施政的腳步永遠趕不上人民的期待,但執政就必然有無可逃避的包袱,民主進步黨絕不卸責,我們將以謙卑的心,坦然接受金門鄉親的鞭策,繼續為開創金門光明的未來而努力。
有關民進黨金門縣黨部公布行政院研考會提供之中央機關對金門縣補助或執行事項內容有:
一、總統承諾或提示事項
(一)興建金門和平大橋:金門大橋興建工程,交通部正辦理綜合規劃作業中,總經費43億,計畫期程92年至99年,金門大橋建設計畫預定92年12月報院。
(二)建設金門為免稅觀光特區:財政部已於「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增列免徵用稅相關管理及處罰規定,俟立法院下一會期進行協商。
(三)升格金門為直屬行政院的特別行政區:地方制度修正法修正草案目前正於立法院審議中,縣市將成為直屬中央之地方自治團體,本案經評估後,無設置特別行政區之必要。
二、院長承諾或提示事項
(一)指派專業單位接辦「金門水頭商港建港計畫」工程及加速落實推動金門大橋興建工程:水頭商港建港計畫係金門港埠計畫之工作項目之一,90年7月3日成立「推動金門港建設執行小組」,並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擔任興建工程技術總顧問,至92年6月23日止,已召開推動金門港建設執行小組第十五次委員會議,目前該小組運作順遂。金門大橋興建工程,交通部正辦理綜合規劃作業中,總經費43億,計畫期程92年至99年,金門大橋建設計畫預定92年12月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