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
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刻正受理農漁民申請,符合申請要件之申請人可檢具相關證件向戶籍所在地之農會或漁會提出申請。
金門縣農會指出,依據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中規定,行政院農委會為獎勵農、漁民就讀高中職暨大專校院子女(不含各類在職班、輪調建教班學生),特訂此要點;而要點中所稱大專校院係指大學、五專、三專、二專等學校,不包括研究所及軍警學校。
至於申請該項就學獎助學金之申請人及其子女應符合的條件,包括:農民係指已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漁民係指具各「基層漁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要點」第三點第一款規定之漁會甲類會員。申請人個人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未超過一百一十四萬元。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補助者(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學校學生每學期五千元補助除外)。申請人之子女在學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乙等或七十五分以上且無素行不良紀錄者。
申請該項就學獎助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前一學期之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農漁民及其子女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各一份。填寫申請表一份。可向各基層農會索取,或至http://www.coa.gov.tw「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頁資料下載」擷取填報,並依申請表所示檢附存摺影本一份(供審核通過後,撥款入戶使用)。
該項就學獎助學金之金額,大學(含五專後二年)為每學期五、○○○元;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為每學期三、○○○元。申請人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農會或漁會提出申請,繳附相關資料;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
要點中也規定,申請期限為每年之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及九月一日至三十日,逾期不受理。但由於該案今年係首次辦理且作業時間較為匆促,為保障申請人權益,本次作業申請期限特予延長至十月九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