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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青少年又犯竊盜案移少年法庭審理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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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警察所執行「查贓」勤務時查獲綦姓與許姓兩名未成年少年涉嫌連續竊盜他人財物,於警方偵訊時,坦承前後共犯有四件竊盜案。經查證後,罪證確鑿,金城警察所依涉嫌竊盜罪、贓物罪,隨案移送金門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針對轄內未破之案件,金城警察所所長林興財特於日前召集勤區員警與刑事組人員召開未破積案檢討會,從民眾報案及警方偵查資料,綜合分析犯罪手法與交換情報,從而擬定偵查計畫,加強防制刑案發生。

金城警察所在本月六日凌晨執行「查贓」勤務時,發現青少年綦姓與許姓兩名「警所常客」,共騎一部腳踏車,深夜仍在外遊蕩,二人見警方人員即行躲避,形跡十分可疑,警方乃進一步盤查追究,他們對於腳踏車來源供述支吾其詞,經警方對其所稱來源一一查證,拆穿其謊言,兩人始坦承該車係於九月份於金城中興路161巷「宏碁電腦」前騎樓竊得,並供出另於七月間連續犯下三起竊盜案,所得財物計有手機、機車、腳踏車及現金等財物。

警方在調查確認後,並將二人依涉嫌竊盜罪、贓物罪,隨案移送金門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至於綦、許兩青少年被捕時所騎乘之「黑色捷安特腳踏車」是據他們供稱是於九月二日晚間七時許在金城鎮中興路161巷「宏碁電腦」前騎樓竊得,警方目前尚不知為何人所失,亦請有遺失相同特徵之腳踏車失主盡速與金城警察所刑事小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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