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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心辦影詠金門歷史建築攝影比賽即起受理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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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由金門縣立文化中心主辦的「影詠金門歷史建築」攝影比賽,自即日起至十月二十八日止受理收件,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送件參加。有意參加者可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限jpg請製成光碟)及短文,以快捷郵寄至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金門縣立文化中心藝術組蔡小姐收,並請在信封左上角加註『攝影比賽』,或親自(委託)送達金門縣立文化中心。

金門縣立文化中心表示,這項「影詠金門歷史建築」攝影比賽,辦理目的係在透過活動發掘、認識金門歷史建築之美,開闢大眾關愛、認同、珍惜文化資產途徑;結合人文資產倡導休閒文化生活化,推廣全民歷史建築保存維護觀念;並用相機記錄人與歷史建築的互動畫面,建立地方文化資產影像資料。

參加資格,凡全國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至於報名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五時三十分截止收件,逾期不收(郵寄者請以快捷方式寄送,台灣郵件快捷寄達金門時間需二日)。比賽活動題材,以金門地區文化景觀、戰地景觀、建築群、歷史場所為主題,展現文化資產之美或人與文化資產的互動關係。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一三五、一二○正、負軟片或數位相機不限,參賽者一律放大八乘十二吋光面彩色或黑白照片,連同底片或電子檔光碟(數位限用jpg)參與評審,作品不得裝裱、加色、留邊、劃線、格放、電腦合成、彩繪作品,參賽張數不限,連作不收(作品規格不符的作品一律不予評審)。

收件方式,參賽者請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底片(數位作品限jpg請製成光碟)及短文以快捷郵寄至893金門縣金城鎮環島北路66號,金門縣立文化中心藝術組蔡小姐收,並請在信封左上角加註『攝影比賽』,或親自(委託)送達金門縣立文化中心。以郵寄者請再以電話聯繫中心確定是否收到(請保留快捷單據俾利查證)。而參賽者應詳實填寫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評審(珣個人資料請務必書寫正確,以利各項聯絡事宜,若撰寫不實之個人資料,則文化中心有權取消其投稿資格。珩投稿資料應含照片、底片、短文,缺一不予審查)。短文限以三百至五百字,簡單描述拍照的原委、內涵或故事(請正楷書寫或打字,不得抄襲、引用他人文章)。報名表可至金門縣政府或金門縣立文化中心網站下載。洽詢電話:蔡小姐、陳小姐,電話:082-328638轉110。

比賽評審方式:初審於十一月一、二日於歷史建築研習營中展示,開放學員投票。複審則於十一月五日辦理。評選項目與標準:疻?作品之構思、創意佔百分之四十。痄?主題佔百分之二十。痀?攝影技巧的表現佔百分之三十。疿?文字意涵佔百分之十。錄取名額及獎項:第一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第二名,二名,獎金八千元;第三名,三名,獎金六仟元;優等獎,六名,獎金三千元;佳作若干名,獎狀乙面。以上得獎者並可獲歷史建築相關書籍、歷史建築文化地圖各一份。至於得獎名單將由主辦單位以掛號信函通知得獎人,並於金門縣立文化中心、金門縣政府網站及金門日報社公佈,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

有關比賽注意事項為:參賽者皆同意主辦單位基於非營利目的得無限次數且無償使用、刊登、出版作品內容;另主辦單位基於宣傳,對於入選作品(含文稿、底片)有出版、著作、展覽及其他圖版揭載並得再授權第三者非營利使用等權利,均不另給酬,各入選者不得提出異議。參賽作品得獎與否,均不退件。參賽作品必須為第一次公開參賽之作品(已發表或展出作品不得參加),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若原作者提出異議時,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狀、獎品如數繳回。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其自行負責,概與辦理單位無關。第一名至第三名不得重複得獎(取最高獎項為主),比賽作品如未達到標準,獎項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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