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今公告實施
「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將於九十二年十月十八日公告實施,計畫書、圖將在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金門縣政府及五個鄉鎮公所公開展示一個月,歡迎民眾前往閱覽。
「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訂於十月十八日公告實施。金管處指出,金門國家公園計畫自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公告實施迄今,管理處為因應國家發展與社會變遷的需要,並釐定未來計畫推動重點,於九十年四月開始辦理「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
金管處表示,為能結合地方政府、當地居民及專家學者之力量,凝聚共識為金門地區的未來共同努力,除至園區內各聚落舉辦公開說明會,同時發文各相關機構並張貼公告廣納各界之意見。為使「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草案內容於未來能具體落實,審查過程中除邀請計畫委員辦理多次現勘並召開通檢擴大工作會議,集合縣府、軍方、鄉鎮公所及學者之專業,使國家公園未來之經營計畫能更臻完善。
而此次通盤檢討充分與地方居民、縣府、軍方與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進行溝通與討論,全案於九十二年一月二日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查通過,行政院並於九月一日核定。此次通盤檢討重點有計畫範圍及計畫分區之變更、保護利用管制原則之修定及未來經營管理之擬定等。主要變更內容有:將烈嶼雙口、中墩兩自然村及週邊部分農田(60.4公頃)劃出國家公園計畫範圍;配合第一類一般管制區(管一)細部計畫之擬定,將埕下、小徑、林厝、謝厝、湖井頭(原管二)等五個聚落調整為管一;為地方發展及景觀維護之需要增修金門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相關條文:(1)增訂部分土地使用分區為國防、資源保育、重要經濟發展或配合中央地方之重要公共建設等目的之設施,得經管理處審查同意後興建之。(2)增訂有關民宿、休閒農業體驗區之容許使用分區及相關需配合條件。(3)農舍外觀色彩需與環境協調及放寬管二得興建二十戶以下集村。(4)一般管制區內新建建物面臨重要景觀應退縮六公尺等之相關條文。
「金門國家公園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將於十月十八日公告實施,計畫書、圖將公開展示於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金門縣政府及五個鄉鎮公所,展示期間為十月十八日至十一月十六日止,歡迎民眾至上述場所閱覽,金管處並將印製計畫書寄送縣府、鄉鎮、村里及議會等相關單位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