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審查92年度第三次追加減預算案
縣議會臨時會昨日聯席審查本縣九十二年度第三次追加減預算案,有關福建省政府直接補助本縣各鄉鎮、學校的基層建設經費,再由縣府辦理預算結報,是否合乎預算審查的程序正義等問題仍是議員關心的焦點,會中也決議今日上午邀請寧中小等六所受補助的學校到大會說明爭取預算的過程與規劃方案後再予以審議。
縣議會昨日上午十時三十四分展開聯席審查本縣九十二年度第三次追加減預算案,會議由第二審查委員會召集人董東漢主持,副縣長楊忠全率同縣府局室處及附屬單位主官、管列席備詢。議員也就預算的編列與執行的內容等項提出質詢。
關於追加減預算,議員張光海認為,許多中央補助款到了十月份才核撥下來,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要來執行,著實讓縣府官員疲於奔命,尤其是十一月中旬到十二月份中旬又是議會定期會開議時間,縣府主管必須到會列席,也影響到預算的執行進度,擾亂了施政構想與施政方針,屆時執行延宕的責任又誰來負責?
張光海也要求縣府對於中央補助款的核撥時間,應先派人前去中央協調,盡量爭取預算在四月份就能撥款下來,爭取時效,以方便地方政府對於各項中央補助款的執行,提昇執行率,並可避免因急於執行預算,而有急就章消化預算的違規情事發生。他也質疑福建省政府補助本縣鄉鎮社區預算是否可以指定對象。
議員陳恩賜認為,預算的使用如屬必要性,就要事先規劃、協調,不要匆匆忙忙忙才送議會審議。他也對於縣府官員請假問題要求要事先提出,以尊重制度。他說,許多公務行程在一週前就知道,應提前知會議會,相互尊重。
關於省府補助各鄉鎮公所、學校、社區的基層建設經費,陳恩賜表示,中央補助地方的預算就應直接給地方,應該把制度建立好,讓公務員能依法好辦事,中央預算透過省府補助地方鄉鎮公所,此種作法明顯是不尊重制度,直接補助各鄉鎮的預算卻要議會來審議,如不通過,又發動百姓、鎮代表來指責議員,但若是通過了,議會卻沒有尊嚴,他建議先休息協商再議。
主席董東漢指出,邇後縣府官員在大會開議前兩天請假一律不准。他並裁定會議到下午再開。
下午議程於三時十分開議,討論焦點依然是圍繞在省府補助各鄉鎮公所、學校、社區等單位的預算審查與送議會審查的議題上各抒己見。
議員許玉昭除強調支持省府該項補助本縣基層建設的預算通過的立場外,她也指出,對於省府補助各鄉鎮經費,一向大力支持,包括上次動用表決權也是站在全力支持的立場,不過該項補助基層建設經費,在當初以七比五表決決議退回去,這次又以追加減預算案方式送審,是否合法與符合法制的問題值得重視。
許玉昭也引證基隆審計室主任張錦堂對於省府預算的看法,是「由省府自行撥給,省府自行向審計部結報,透過縣府撥補的,再由縣府結報」強調問題講清楚後當然會支持。
議員張光海也指出,站在金門的立場,只要是對金門有幫助,絕對會贊同,但如果因為通過預算而讓議會違法,則絕對反對,他進一步指出,當初將此案否決後應依法於期限內提起覆議,當初沒提起覆議,證明議會決議是正確的,再送審形同藐視議會。
對於該項省府補助鄉鎮預算再度送審闖關,他表示,情願由縣府自行編列追加預算加倍給,也不願去背書、背黑鍋。他也強調,議會絕對沒反對政府撥預算建設家鄉。但如果一旦發現預算沒透過預算程序即納入決算審議,將會移送審計部門來查。也希望鄉親能導入邏輯思考,不要讓有心人士製造鄉親與議會的對立。
副議長許永鎮指出,省府補助本縣基層建設經費經退回後再於第三次追加減預算案中提出,決不是是否有預算法中規定的新的作法與不同的內容,而是程序正義的問題。
許永鎮說,省府虛級化,不能實質的運作,卻拿中央錢來炫耀,如各鄉鎮有實質的需要,何以縣府不編列,還要省府來爭取。省府何不向中央建議由縣府編列,且省府預算運用上如有瑕疵,又由誰來監督?
他並表示,外界說該預算是議會從中作梗,以致無法核撥運用,把所有罪過都推給縣議會來承擔,對議會真是太大的負擔了!而該項預算送審是有再度偷渡的嫌疑,不予通過是避免以後更為變本加厲。他並抨擊預算單位對於預算遭到保留,從未有協商、協調的動作,沒有企圖心與使命感,縱使有太多預算也沒有用。
對於五鄉鎮代表會主席於六月間聯袂到議會陳情的動作,許永鎮表示,他並不懷疑鄉鎮建設地方的企圖心,但懷疑有人從中顛覆組織的運行,破壞國家體制,也侵犯議會權益問題。他要求將整筆款項移給縣府執行,不要私相授受,而搗亂縣府施政計畫。
議員洪成發在質詢主計室主任黃景舜該項預算編列方式是否合法的問題獲得正面肯定的答覆後也指出,省府補助鄉鎮預算再由縣府出據結報,作法上是較不妥當,希望在不傷感情,對地方百姓有交代,不讓中央看笑話的原則下,今年還是先讓該預算通過,明年看補助預算有多少,統籌編進縣府預算內,由縣府統籌支配,否則絕不予以審查該項補助預算。
議員蔡水游認為,中央補助款既然是平衡地方預算,留著也依法不合,在審議通過該項預算時,可附帶但書,要求各鄉鎮公所或學校下次如在爭取預算時,跳過縣府,直接向省府爭預算運用,那該單位縣府就不用編給預算了。他也表示,省府補助鄉鎮建設經費必須納入縣府統籌分配,否則極易造成消耗預算,浪費人民公帑。
議員陳恩賜則認為,縣府對鄉鎮公所預算是大權在握,以致各鄉鎮公所自主權太少,形成空架子一個,鄉鎮公所也是一個公法人團體,應多下放一些權力 與經費給他們執行。
主計室主任黃景舜回答說,本縣訂有對各鄉鎮補助款的作法,五鄉鎮加起來有一億多,台省有的縣市連統籌分配稅都不分給鄉鎮。關於預算遭到退回,陳恩賜指出,如真的需要就應提覆議案,並非以夾帶預算方式送審。
大會主席董東漢認為法源依據與地方建設均重要,裁定休息就議案進行討論。
休息後再議,議員張光海表示,追加預算的編列只要不違法,議會當會全力支持,但追加預算一定要有科目,透過法律程序才能發包,他建議明年省府補助鄉鎮的預算應納入縣府統籌運用,並由主計室管經費,計畫室列管執行。他也建議將省府補助學校的預算暫時保留,請各學校到會說明再審。
陳恩賜也認為應請受惠單位到會報告說明,傳授一下如何向省府爭取到預算的方法。
在經過討論後,大會主席董東漢也作成決議,將於今(二十二)日上午十時邀請寧中小、開瑄國小、中正國小、古城國小、卓環國小、金城幼稚園到大會作預算規劃說明後再審查追加減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