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按程序公告卅五件水權登記案
依據水利法規定,民眾在取得水權、核發水權狀之前,尚須經公告程序,於公告後十五日內無人提出異議者方能正式取得水權,金門縣政府昨日特別按程序公告以下三十五件水權登記案,提醒各界注意。
金門縣政府公告的水權取得登記包括:
公告本縣吳秀含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沙田劃段0479地號)。公告本縣何素欽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浦邊段1010地號)。公告本縣翁國民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寧鄉北二三劃測段96-18地號)。公告本縣何素欽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浦邊段1011地號)。公告本縣黃俊偉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汶沙段473-9地號)。公告本縣張國財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沙港劃段20地號)。公告本縣慶裕畜牧場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北九十劃段503地號)。公告本縣李昭裕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官澳段1307地號)。公告本縣陳文汀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沙東劃段220地號)。公告本縣陳文汀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沙東劃段218地號)。公告本縣陳文汀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沙東劃段166地號)。公告本縣黃水現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沙鎮西園段1527地號)。公告本縣蔡清琦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瓊林段1361-1地號)。公告本縣黃朝庭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湖尚劃段18地號)。公告本縣黃允慶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湖尚劃段21地號)。公告本縣黃太利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湖尚劃段52地號)。公告本縣陳水石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湖尚劃段237地號)。公告本縣省照畜牧場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士校段286地號)。公告本縣陳信國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士校段305-5地號)。公告本縣陳榮來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士校段311地號)。公告本縣陳榮源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士校段345地號)。公告本縣謝清成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料羅段1379地號)。公告本縣金湖鎮公所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湖前段1450地號)。公告本縣金湖鎮公所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湖前段1334地號)。公告本縣辛園茂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羅劃測段160-23地號)。公告本縣陳坤火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羅劃測段209-13地號)。公告本縣陳宗元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新頭段1234地號)。公告本縣陳朝良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湖鎮新頭段828地號)。公告本縣許瓊治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金城鎮金門城段266地號)。公告本縣羅春梅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烈嶼鄉古廟段103地號)。公告本縣楊毛治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烈嶼鄉東林段245地號)。公告本縣楊清科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烈嶼鄉前埔測段1102-1地號)。公告本縣傅君陣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烈嶼鄉楊厝測段162地號)。公告本縣洪別致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烈嶼鄉青岐村段82-6地號)。公告本縣孫亞華申請地下水水權登記案(烈嶼鄉東坑段108地號)。
金門縣政府指出,以上三十五件水權登記公告案詳細內容可參閱縣府與各鄉鎮公所公告欄。依據水利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民眾若對以上三十五件登記案相關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內,檢附依據理由及證據,向主管機關提出異議。又依水利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倘若登記案經公告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主管機關應即登入水權登記簿並發給水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