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動產擔保權利車進口金門遭攔截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碧蓮/金湖報導。
點閱率:483
字型大小:

金門一名王姓民眾以八萬元向台省當舖購進一輛價值七十六萬九千元九成新的轎車,由於這輛轎車已設定為動產擔保權利車,按規定不得交易買賣,結果竟然「進口」到金門,被料羅港警所緝獲攔截,警方懷疑類似權利車最終可能「流落」大陸,形成兩岸三地另一新經濟犯罪手法。

有鑑於由台進口金門掛台灣牌的車輛數有明顯增加趨勢,為嚴防贓車或來路不明問題車輛登陸上岸,料羅港警所所長莊振嚴極為重視,並要求員警加強進口車籍資料安全查核及把關工作,昨天在一艘高雄往金門貨輪中,意外發現其中有乙輛九成新的轎車,是輛已被設定為動產擔保權利車。

料羅警方調查發現,這輛轎車係一名高姓車主在今年四月下旬向車行以台幣七十六萬九千元購買,並採分期付款方式,高姓車主自購新車後只繳交頭期款十六萬元,且在購車十天內即將新車非法典當給當舖,當舖又將這輛轎車以台幣八萬元超低價「讓渡」予金門王姓民眾,王姓民眾一度還以為自己撿到便宜。

料羅警方依法查扣這輛已設定動產擔保權利車,金門王姓民眾對權利車不得買賣交易並不知情,只好自認倒楣,警方已通知車行出面領回車輛,同時發函給原車主到案說明,警方指出,按動產擔保交易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可對車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六千元以下之罰金。

料羅警方將針對進口車輛,持續展開縝密查緝行動,以免類似權利車或贓車經非法買賣登陸,成了走私犯罪或從事非法勾當的交通工具,甚至,研判不無可能由金門「中轉」至大陸,造成車行等所有權人莫大損失;至於,贓車若由金門流落大陸,警方在查贓行動也倍增困難,有如大海撈針,成效不彰。

據了解,國內不法人士常利用分期方式購車,有的大手筆一口氣買下十來輛新車後,但轉眼間又轉手販賣不知情民眾或拿去典當牟利,目前已形成另一新經濟犯罪手法。因此,料羅警方特別提醒地區民眾千萬不要因貪俗購買來路不明車輛,小心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